共为您搜索到860条关于“签订”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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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没有知道签订认购书主要有哪些方面的内容啊?求指点!
答:认购书就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的“认购协议”也叫认购书。通常情况下签订“认购书”的时候需要交纳“认购金”也叫“定金”。“认购书”主要内容有:约定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和缴纳剩余房款的日期及签约之前的违约条件和责任,双方协商后也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缴纳房款。
2021-11-05 05: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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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答:“私人购房合同符合生效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具体的生效条件如下: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1-10-20 12: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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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租房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答:答:您好,要注意租房合同的家电以及进行拍照留存。防止因其他原因导致纠纷!
2021-09-28 05: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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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如何签订?
答:申请家庭选定共有产权住房的,夫妻双方应共同与开发建设单位、代持机构签订三方购房合同,作为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为同住人。
2020-04-23 15: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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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什么时候过户?
答:签订合同后约1个工作日可办理网签、资金监管、核税、递件,递件后约7个工作日可缴纳税费和取件,总共需要8个工作日。
2020-04-14 1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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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满未签订新的租房合同会导致什么结果?
答:租赁期满双方未签新的合同,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搬出。如果承租人继续住在租赁房屋里,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此后的租赁期间为不定期,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2020-03-24 13: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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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满未签订新的租房合同会导致什么结果?
答:租赁期满双方未签新的合同,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搬出。如果承租人继续住在租赁房屋里,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此后的租赁期间为不定期,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2020-03-18 13: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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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订了预售合同我可以申请退房吗?
答:预售商品房合同解除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1.约定条件。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购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2.法定条件。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购房合同无效可退房。(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可退房。(3)套型误差可退房。(4)面积误差而导致退房。(5)规划设计的变更可退房。(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退房。(7)房屋不能办理所有权登记。(8)不能办理购房贷款。(9)开发商延迟交房。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及最高院关于商品房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房验房,买受人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10)开发商擅自将已售房产抵押。有的开发商由于资金短缺,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向银行申请贷款,将已售房产做了抵押登记。这样,开发商一旦不能按期还款,债权人就有权就抵押登记的房产实现担保债权。为防止购房者房、财两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20-03-12 1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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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已签订借款合同但还没发放怎么办理利率转换?
答:可以等到贷款发放后,再按照已发放贷款的办理流程办理转换。如果有特殊需要的话联系贷款经办行。
2020-03-06 14: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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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原因影响无法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约并退定金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据此,购房者能够证明因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无法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以请求解除预约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
2020-02-27 12: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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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都需要注意什么
答:一、核对房产的相关信息拿到房屋买卖合同时,首先你需要查对一下,房主的身份信息与不动产权证上的是否一致;合同上是否严格写明了房屋的面积、房屋的成交价格以及房屋的地址信息。另外,二手房很容易出现共有人的纠纷,所以,如果是共同共有的房产,要确认所有的产权人是否都已到场签字。以免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产权人之间意见不统一的问题,从而导致交易失败。二、房东的承诺要写入合同里一般来说,在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时,有些房主会承诺要留下的家电家具或者一些房屋的附属设施,比如冰箱、电视、仓房等,那么,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都要写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避免在交房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三、交房的相关信息一定要约定好延期交房在实际生活中时有发生,所以房屋买卖合同中一定要有清楚的时间节点,比如什么时间交房,不要小看这一点,如果没有准确的时间节点约束,房主到时拖着不交房,你真的会很头疼。四、谨慎交定金虽说购房定金是一定要交的,但购房定金一定要在房产局查档后,确认房产没有问题时才可以交给房主。有些朋友可能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在签约当天如果没有时间查档的话,定金应交予第三方代为保管,待查档后再由第三方转交房主。关于购房定金的金额,其实法律上也是有相关规定的,所以不要支付大额的定金,法律规定定金是不可以超过总房款的20%的,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020-02-19 17: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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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签订还是交付时候生效?
答:双方签字盖章定金合同即已成立,但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需支付标的物才能使合同生效,即支付定金才能生效。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才会生效。由此也可以看出,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关于定金交付的时间,一般是与主合同同时交付,以确实起到证明合同的作用;违约定金既可以在主合同成立同时交付,也可以在主合同成立后、履行前交付,因为在这段期限内的任何时刻交付,违约定金的功效都是同样的。
2020-01-13 16: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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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订预售合同后没有登记备案,一方可以认定合同无效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虽然法律要求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要进行登记备案,但是如果双方签订预售合同后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当事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法院是不支持的,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是预售合同生效的条件。
2019-12-19 1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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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2019-12-19 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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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意外事故出现房屋毁损等风险由谁承担?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就此问题的不同情况分别作了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房屋损坏的风险,在房屋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此处所说的交付,是指房屋的转移占有,就是把房屋由出卖人手中,交到买受人手中,由买受人占有使用该房屋。
2019-12-19 1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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