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860条关于“签订”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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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认购协议交纳定金以后,卖方不愿退定金怎么办?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遇到签订了认购协议,交纳定金,因主合同或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意见,无法继续履行定金协议的情况,根据上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卖方应当将定金返还买方。在二手房交易实践中,此类纠纷较为常见。为避免纠纷发生,在签订定金协议时,应当以最高法院上述司法解释为依据据理力争,明确在定金中写明“如果双方就有关合同条款协商不成,卖方应返还定金”,这样将更为有利。
2019-06-11 14: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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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预售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答: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最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2019-06-04 08: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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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答:1、许多拆迁方为了让被拆迁者更快的签约往往会规定一个奖励期限,在这个期限里签约的业主可以多得到一些补偿。但事实上拆迁方提出多个奖励期补偿递减的情况并不常见,后签约的业主们往往能得到更多的补偿。虽然如此,现在的拆迁方大多只规定一个奖励期了。 2、拆迁方往往会告诉被拆迁者如果先与他们签约就能优先选择回迁安置房,这也就意味着被拆迁者可以选到相对更好的房子。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对于拆迁方来说,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他们往往会在被规划为回迁安置房的土地上建部分的商品房以供销售。 3、而开发商会先将较差的户型卖出,相对来说比较好的户型往往会等到最后。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能选到什么样的房子而不在于能不能选到房子,不存在拆迁之后,房主无法安置的问题。
2019-05-25 15: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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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明确哪些内容?
答:1、明确房屋产权情况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买方需提前确认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允许交易的房屋条件。在合同中,要明确房屋的产权情况,如:是否为共有产权、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存在房屋抵押等。若是共有房,必须所有共有产权人到场签字确认。2、明确标明房屋基本信息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房屋基本信息,包括房屋地址、门牌号、面积和户型,这些信息须按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尤其是建筑面积,一定要看清,包括在售房屋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真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这些都需在合同中注明。3、明确各种费用的交接时间和方式由于二手房以前住过人,所以有各种各样的费用,比如水电费、煤气费、物业费、暖气费、有线电视费等。这些费用有些是预付费,有些是年终结算的,因此这些费用如何交接、什么时候交接都必须有个明确的规定,以免购房后才发现问题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4、删除空白条款合同中通常会有很多空白条款,有些购房者会直接忽略掉,认为无关紧要。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有不少人会利用这些空白处在合同上做手脚,危害你的利益。因此,合同中若有空白条款,最好划条斜线将其删除,预防他人私自在合同上动手脚。5、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突发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避免以后产生纠纷,买卖双方需要遵循双方责任、权利对等原则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6、明确交易税费由谁承担二手房交易还会涉及到一些交易税费的缴纳,因此在合同中应该具体写明买卖双方各自需要缴纳的交易税费是哪些、有多少等等。7、明确房子的配套设施合同上必须写清楚该房屋的配套设施有哪些,包括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等基本设施。还有,双方在合同中必须约定好是否留存家具家电,以免引起纠纷。8、明确过户时间过了户房子才真正属于你,因此过户时间是合同中较重要的条款之一,买方需明确约定过户的具体时间,如某年某月某日,并且要把逾期过户的处理方式约定清楚。
2019-04-27 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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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网总部与代理商能不能签订长期的合同
答:楼盘网官方:能,我们签合同是签三年。对于我们合作伙伴来说是很有保障的。并且在三年之后对方是享有优先代理权
2018-09-25 16: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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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答: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018-08-08 10: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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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答:签订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1、房子的具体地址,屋内设施、设备的完好确认,包括电水气表读数。2、有关租金的人民币大写约定,确切的交付方式,对于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取暖费等杂项费用的交付方明确约定。3、对于租赁期间租金变动的明确约定,以及租赁期间产权变动对于租赁关系的影响提前告知义务。4、相关硬件设施日常损耗所造成的损坏维修责任的划分。
2018-04-27 10: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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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
答: 案例简介:卖方违背协议拒绝过户,称不具备过户条件协议无效 2009年12月13日,包某和滕某、许某签订《房屋所有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将上海市浦东新区创新西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出售给包某,房屋价款为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58万元。由于系争房屋是动迁安置房,无法即时办理过户手续,为此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约定在依法可以转让该房屋时,滕某、许某无条件履行转让义务。双方签订协议后,包某依照约定价格支付了价款,同时接收房屋并装修。现依照国家的政策规定,系争房屋能够办理转让过户,包某与滕某协商办理过户事宜,但滕某提出由于房产价格上升,要求追加房款才配合执行协议,否则不予过户。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上海市浦东新区创新西路XXX弄XXX号XXX室房产过户手续;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则辩称,房屋不具备过户条件,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为无效。 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卖房人应配合过户 包某和滕某、许某就系争房屋分别签订了《房屋所有权转让协议书》和《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两份协议。该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均应恪守。现包某已支付全部房款给两被告,已按约完成合同义务,而房屋产权过户是房屋买卖出售方的主要义务之一。对被告辩称系争房屋从登记之日起还未满三年,故不满足过户条件的意见,本院认为,根据政策规定现系争房屋已具备过户条件,基于两被告在补充协议中承诺,在依法可以转让该房屋时,无条件地履行转让时应履行的义务,故两被告认为系争房屋不满足过户条件的抗辩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包某要求两被告协助办理系争房屋过户手续,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应予支持。两被告辩称签订协议时,被告尚未取得系争房屋的产证,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书是无效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2018-04-21 1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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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认购书后可以更名吗
答: 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因此,房屋认购书或者房屋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和购房合同不一样,也就是说,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完全与购房合同没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这个时候,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
2018-04-12 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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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应注意哪些
答: 1、避免定金陷阱:很多开发商都会打出多少抵多少的优惠活动。需要缴纳多少钱定金。有些开发商定金还是会退的。 有的退的时候就各种理由了。 所以如果交定金。 必须看好定金合同!!而且中国文字。博大精深。定和顶的意思虽然相近,但是差别就很大。所以区别要分清楚,避免进了定金圈套! 2、避免抢房陷阱:开发商总会制造一些抢房的氛围。让很多购房者集中到一个时间段来一起抢房!这样很多人为了抢到好的房号。就会不加思考的去把房子抢到手!而且很多开发商在抢房前一刻才公布房价。 所以一定要计算好之后在决定是否去抢!!别勉抢到之后价格过高!! 3、观看房屋面积:有的时候看的样板间,是因为装修效果会显得房子很大! 所以看房买毛坯的尽量拿未装修的房子做参考!!
2018-04-09 15: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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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得签订几份合同,陷阱有多少
答: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一般需要签订至少三份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居间合同和购房补充协议。其中,买卖合同是双方约定的交易凭证,是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核心合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约定的由中介方提供的服务的合同。购房补充协议是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但有必要增加的内容而订立的补充协议。 然而,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存在许多潜在的交易陷阱。一些常见的陷阱包括: 1.阴阳合同:买卖双方在签订时只约定房价,而实际交易时再补签一份较低的补充协议,这种行为可能违反相关法规,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2.户口问题:卖家未履行过户、交付房屋等义务前,买家应要求卖家提供相应时期的户口情况,避免出现无法落户的情况。 3.面积误差: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时,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房产证。 4.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违约责任,以避免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无法追究责任。 5.产权问题:购房者应要求卖方提供房屋权属证明,避免购买到非法房屋。 6.中介风险:选择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避免出现中介机构与卖家串通,损害购房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买卖双方应仔细审查合同内容,了解交易陷阱,以保障自身权益。
2018-03-26 16: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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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购买了远郊一新房项目,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才发现该项目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证,想问这种情况,朋友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如此看来,如果在您起诉之前,该项目还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为无效。
2018-03-23 16: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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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协议没有,可以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么
答:可以,装修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装修合同有一定的关联,但是两个合同是相对独立的,签订合同的主体也是不同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需要签订装修协议,但是需要缴纳相应的购房款项。在装修时,可以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根据装修需求进行付款。因此,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可以先签订装修合同,但是不需要同时签订。
2018-03-22 17: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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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合同需要审查吗,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
答:是的,房屋装修合同需要审查。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审查装修公司的资质和证书。确认装修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装修资质,以及是否拥有相关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书。 2. 确认装修公司的施工能力和质量。在选择装修公司时,需要注意其施工能力和质量,可以通过查看其过往案例、了解其施工团队的技术水平和施工工艺等方面进行评估。 3. 确认装修公司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可以通过向朋友、同事打听消息,或者在网络上查看该公司的评价和口碑等方式,了解其服务质量和信誉情况。 4. 确认装修公司的价格和预算。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和装修公司商讨好价格和预算,并确保价格合理且在自己的预算范围内。 5. 确认装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细节。需要认真阅读和理解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和细节,尤其是有关工期、保修、验收等方面的条款。 6. 注意合同中的隐蔽工程和细节。对于隐蔽工程,需要确认其质量和施工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细节。 7. 注意装修公司的付款方式和比例。在合同中需要明确付款方式和比例,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等内容。 8. 注意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在合同签订后,如果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操作,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需要认真审查和注意合同中的每一个细节,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2018-03-19 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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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恐怖漫画讲的是一个男生去租房住然后进电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小女孩的鬼魂之后好像签订契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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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7 14: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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