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200条关于“对象”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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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对象之前用公积金贷过一次款,已经一次还清了,现在想改善住房再贷一次是否可以,首付比例是多少?还有什么其他限制吗?
答:如你与配偶均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照首次贷款的标准执行。购买商品房最低首付比30%;二手房最低首付比40%(10年以上房龄,房龄每增加五年,首付比例提高10%)。若你申请组合贷款,则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与银行商业贷款首付比要求中,较高的首付比执行。如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若以本人或配偶的名义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认定为二次贷款。对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五年,方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60%,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目前停止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2017-04-03 20:57:46
6个回答 -
我们户口所在地在外地,但我在青岛上班,公积金在青岛,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我对象不在青岛上班,户口也不在青岛,办理房产证是可以做为房屋共有人吗?
答:您好,房屋是可以共有的,共有人不受户口影响,共有人可以是任何人。全款购房共有人几个都可以,贷款购房银行要求是两个
2017-04-28 13:41:43
3个回答 -
本人外地户口,购买产权阁楼一套。今年登记结婚,对象青岛集体户无房,现在想在买一套正房。是否可以购买?算二套吗?我们都有公积金,可以组合贷款吗?
答:若你与配偶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是否为第二套房,你应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在你与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可以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一般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但如果你拟购买商品房,申请组合贷款的前提是开发商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2017-04-08 20:27:45
4个回答 -
你好,我现在单身公积金贷款买房一套,结婚后可以以对象的名义再次公积金贷款吗?他之前没有用公积金贷过。
答:不可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以职工家庭为单位。
2017-04-01 13:12:44
3个回答 -
我是在青岛本地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但是我对象是在北京那边工作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如果我们在青岛购房,可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呢?
答:如你在青岛缴纳住房公积金且符合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详情请登录公积金网站主页——办事指南——贷款业务中查看。链接如下:1.http:www.qdgjj.comindex.php?a=index
2017-04-01 00:34:47
3个回答 -
你好,我对象是在青岛铁路部门工作,隶属济南铁路局,他们的公积金在济南统一缴存,是否可以在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答: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青岛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缴存证明及无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等)可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目前,具体实施细则正在抓紧制订中,预计上半年推出,请你继续关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信息发布。
2017-03-31 19:43:17
3个回答 -
我和我对象的户口都是潍坊高密的,但是我的公积金缴存是在淄博,我对象的是在潍坊高密的,我们进行贷款购买首套房的话,我们的公积金能够共用吗,我对象的公积金余额太少。
答:根据你以上所述,若你是借款人,申请异地贷款,你配偶潍坊的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若你配偶是借款人,申请本地贷款,你外地的账户余额不能合并计算。
2017-06-22 15:32:23
1个回答 -
户口迁入南昌的在读大学生能否购房?属不属于限购对象?
答:可以买的。
2017-05-22 05:45:10
2个回答 -
你好,我和对象都是青岛人,但我在青岛工作,对像在外地工作,两人单位都有按时缴存公积金,贷款能合并计算吗?或者可以让我多贷一些吗?还是只能按我自己的工资评估贷款的限额,谢谢。
答:1.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只能是一个人,且须是公积金缴存者同时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夫妻双方都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2.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的基本标准: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且在申贷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累计缴存6个月。申请人已婚,其配偶公积金缴存须符合上述基本申贷标准,可贷额度方可合并计算,可贷额度不超过最高限额(商品房60万,二手房35万)。3.如你与配偶在本市均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照首次贷款的标准执行。购买商品房最低首付比30%;二手房最低首付比40%(10年以上房龄,房龄每增加五年,首付比例提高10%)。测算你首次办理公积金的可贷额度,需依据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和依据房价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中较小的值计算,同时还需执行目前的各区域限额,在全市区域购买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35万。你可登录公积金官方网站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板块输入相关信息测算你的可贷额度,但最终贷款额度的确定,需持相关材料,根据房价(二手房根据房龄)、首付比例、还款能力等综合因素,到拟购房的管理处去审核确定。
2017-03-13 22:58:29
1个回答 -
我想买一套二手房,申请潍坊公积金贷款,可是我对象没有参加工作,无法提供银行**,请问只提供我自己的银行**可以吗?
答:可以的。
2017-06-21 10:50:41
1个回答 -
上次我问了这个问题“我户口在外地,公积金交在外地,我对象是潍坊户口,但没有交公积金,在潍坊买的房子,请问我可以办理商转公么?
答:根据你以上所述,借款人必须是潍坊市户籍,你配偶是潍坊市户籍,但是没有缴纳公积金,不能作为借款人。
2017-06-21 06:19:23
1个回答 -
你好,我和我对象(未婚)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使用他的公积金贷款,现在未还清。现在我想以我的名义再买一套房子,能不能用我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余额等都满足条件。
答:如你或你家庭曾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认定为二次公积金贷款。对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五年,方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2017-03-29 20:23:19
3个回答 -
我和对象没有结婚房子首付是她名,等房本下来再加我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答:瞎说 好好看看婚姻法吧
2017-04-06 13:56:40
8个回答 -
我和对象各购置了一套房产,她是用商业按揭,我是用我自己的天津公积金账户申请的组合贷款,她能提取出自己的公积金吗?
答:可以的,让您爱人带着房本,贷款合同,去贷款银行打印半年的还款凭证
2017-06-10 15:46:22
1个回答 -
本人工作在青岛,青岛集体户口,公积金缴纳也在青岛,但老家在潍坊,另外我对象的户口在潍坊,但没有公积金。像这种情况,我本人能否用公积金贷款在潍坊买房?我对象能否用我的公积金在潍坊贷款买房?
答:根据你以上所述,你不符合异地贷款条件,异地贷款条件之一是:拥有潍坊市户籍。你配偶不能使用你的公积金申请贷款。
2017-06-14 18: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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