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233条关于“婚后房产”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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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应该怎么计算
答:楼主,你好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 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若该房产的增值是因为装修而导致的升值,而装修费用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因装修而升值的部分就不宜认定为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也是实践中夫妻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忽略考虑的问题。如果装修费用是婚前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可就该装修而升值部分主张权利。若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装修,则装修而升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仅限于装修而升值部分。因为婚后装修是夫妻共同的经营行为。 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付完全部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在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虽然此处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归产权登记方,但是司法实践中基本都是判给产权登记方,目前尚未发现判给非产权登记方的例外情形。 同时该条第二款也对此种房产的增值部分做了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此条,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款项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共同还贷款项对应的增值部分如何计算,部分法院是以共同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来确定的。 实践中支付首付款一方“以婚后还房贷用的个人工资或者个人经商、经营公司收入”等为抗辩理由主张不分割增值部分则是不成立的,因为个人工资或者个人经营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按揭付完全部房款,但是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只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 其处理方式同上一种情形。因为支付首付款一方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由于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存在导致房款支付与房屋产权证的办理之间可能存在较长的期间,但是支付全部房款后即取得房屋产权证是支付首付款一方的可期待权利,因此实践中仍将产权盼归支付首付款的一方。 4、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 为了应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在该司法解释出台后的一段时间里,全国纷纷上演了房产证加名(即房屋产权人由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一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曾专门发文,房屋、土地的权属由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的免征契税。这一规定等于认可了在房产证上加名后,一方的婚前财产就变成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从民法的角度来看,在一方所有的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且该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权属变更登记,属于生效的赠与,除非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形,否则是不能轻易撤销的。 加名的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的增值部分,理所当然的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5、一方支付首付款并按揭付完全部购房款,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在夫妻离婚时仍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 这种情形主要出现在夫妻关系存续时间不长的婚姻中,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待当事人对争议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另行起诉。 待房屋产权确定后,处理方式参照以上几种情形。
2016-12-26 09: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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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给了对方现在无住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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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3 13: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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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给另一方,我再买房算不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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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2 22: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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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房产已过5年,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过户还交税费吗
答:无论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还是判决离婚,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都是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如果离婚时法院确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对于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亲自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如果遇到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况,问题就变得麻烦的多了。可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偏偏居多。其原因在于: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急于离婚或赌气离婚,离婚之后开始对房产分割反悔,从而拒绝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依照法律规定,因履行离婚协议所发生的纠纷,只能以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 关于离婚后房产过户所应交纳的税费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个人所得税。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2、《离婚证》;3、双方《身份证》;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2016-12-05 18: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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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归女方所有,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怎么过户
答:要银行同意才能过户或者等还完贷再过户.
2016-12-02 17: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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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房产证可以加女方名吗
答:您好这是可以的
2016-11-30 14: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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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
答:您好直接去找中介就行
2016-11-27 20: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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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判给一方对方不肯搬走,怎么办
答:您好实在不行就报警吧
2016-11-24 16: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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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过户要交税吗
答:您好!夫妻在离婚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可以选择如下两种方式: 一种是在离婚前变更,另一种是在离婚后变更。在离婚前变更产权人名字是不用缴纳契税等各种费用的,因为这时房屋仍然是夫妻共有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仍为双方共有财产。 在离婚后变更产权人名字是否需要缴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因此,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转移,只要能提供离婚判决或离婚证等能证明夫妻确已离婚的有效文书,则同样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因为由于离婚引起的房屋过户不是房屋买卖行为。
2016-11-22 20: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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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协议归男方所有,婚前是双方所有,如婚后办理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答:契税:90平方以下按评估价的1%;90平方以上,144平方以下按评估价的1.5%;144平方以上按评估价的3%个人所得税:按评估价1%(房产证满五年且是唯一住宅可免征)营业税:按评估价的5.6%(房产证满两年没有营业税)
2015-10-30 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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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单独所有
答:您好,这个情况要区分来看,如果首付是他的父母给的 ,同时他的父母申明这个房子是作为个人赠与给他的儿子,那么这个房子就无法算到你的头上,写他个人的名字,也就无可厚非了,第二种情况,如果是说父母没有做申明,那么在一起办房产证的时候你们是可以加两个名字的,同时因为房子是在婚后所购买,那么应当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是没有加上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望采纳
2016-11-09 21: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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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房产证加名的后果是什么?根据什么法条?谢……
答:您好!这个建议去询问下律师比较好
2016-10-30 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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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答:您好!带上你们的结婚证,身份证及户口本加房产证到房交所去直接添名就是了,费用也很低,好像就要点工本费一样。复印件都要哦,不过一般房管所都有打字复印的不过以后你房子要卖的话你的房子就属于未满5年了哦。那个是以拿证时间为准望采纳
2016-09-25 11: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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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分隔,贷款怎么处理
答:您好!我不是左律师,不好意思,您可以去律师事务所问问望采纳,谢谢
2016-09-08 16: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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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老公家全款买了房子,婚后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请问我现在拥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吗?
答: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意味着房屋产权的归属。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不来自房产证,而取决于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
2016-07-28 15: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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