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权与房产权的纠纷 产权 土地 土地使用权 房产 纠纷

日期:2014-03-02 00:00:00     提问者:138****2775    

7个回答

  • 139****7531

    2014-03-05 00:00:00

    土地转让的,土地上的房屋一并转让,房屋转让的,房屋所属的土地一并转让,如果只有土地证而没有房产证,不排除房屋是违章建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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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6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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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2522

    2014-03-02 00:00:00

    卖房是需要两证齐全并过户登记买卖才算有效。既然他没有两证又如何买卖,如何过户,更谈不上在那上面建房了。谢谢,您的一席话让我突然开撬了,您答得很到位,也很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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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9135

    2014-03-03 00:00:00

    可以的,房都卖给人家了,人家可以以房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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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2522

    2014-03-03 00:00:00

    肯定不可能啊,土地是甲的,怎么能乱建,之事房屋卖给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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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1144

    2014-03-03 00:00:00

    中国的房屋产权办理遵循的原则是“地随房走”,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密切相关,办房产证在先,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后办的哦。办理房屋产权的时候,不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还有您说:土地使用证上载明A与B为共有人,是真的吗?土地使用证应该只有一个人所有的,这是和《房地产法》规定不相吻合的,A已去世。A数位子女曾口头表示愿意放弃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先办理房屋产权证,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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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8244

    2014-03-04 00:00:00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两者的区别:1、两者的权属不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证上载明的使用终止日期一到,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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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2847

    2014-03-04 00:00:00

    肯定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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