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220条关于“婚前房产”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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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首付20万,小两口一起还贷,写两个人名字,婚前房产公正是两个人的,
答:您好!离婚以后两个人可以分。望采纳,谢谢
2016-07-28 16: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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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用公正。
答:您好!您的问题表述不清,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对此感到抱歉
2016-07-21 19:34:51
1个回答 -
夫妻婚前房产 丈夫去世了,公公要分房产怎么处理
答:您好夫妻婚前财产,那丈夫去世的话,第一继承人是他的父母望采纳,谢谢
2016-07-09 21:45:28
1个回答 -
女方的婚前房产,公婆有权居住吗脱水版
答:您好,你给他们居住就可以,不给是你个人财产,不过是自己的公婆,不给又难,望采纳
2016-06-27 12: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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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写的是老公的名字。结婚3年后房子拆迁后买房写的公公婆婆名字。离婚
答:您好!离婚了您是没有房产的,因为您在结婚前房子是您老公买的,您没有跟着一起还贷,结婚后买房写的是您公婆的,没有您的份,离婚除非是您们进行协商以后分房产给您,否则您是没有的。望采纳,谢谢
2016-06-14 14: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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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生前过户给姐姐去世后妻子有权要回吗
答:您好,没有,既然已经过户给姐姐了就是姐姐的,除非她不要再愿意过户给你,望采纳
2016-06-07 12:45:54
1个回答 -
结婚前房产证写爸爸名字,现在我和媳妇扯了结婚证,房产证上写了我和媳妇的名字。万一离婚了她能分房子吗
答:您好!房产证上有您媳妇的名字,那她肯定能分房啊。望采纳,谢谢
2016-06-02 18:34:32
1个回答 -
父母给子女买的婚前房产,子女在婚前协议中写明另一方在任何情况任何时候都没有该房的共有权分割权的话,
答:您好,协议上写的是任何时候都没有该房产的分割权,当然是包括死亡,只能是归还给父母或儿女,望采纳
2016-05-26 11:31:29
1个回答 -
丈夫婚前房产,还有贷款,离婚时能分给妻子吗?
答:您好!只要业主愿意,这是可以分的,具体情况您可以到房管局询问望采纳,谢谢
2016-05-25 14: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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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逼我把婚前房产写合同,说打架离婚后赠予她
答:您好!您这个的话,可以好好的沟通一下,如果您是爱她的,给她又何妨。望采纳谢谢
2016-05-11 20: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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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证算共同财产吗
答:您好!这个是不算的望采纳,谢谢
2016-05-02 15:26:25
1个回答 -
还没离婚,婚前房产,有权住在婆家吗
答:您好!这个只要婆家同意,是可以住的,在法律上也没有任何问题望采纳,谢谢
2016-04-18 11:02:54
1个回答 -
婚前房产离婚时怎么分专业律师通过近期离婚成功案例指导分析
答:您好!请问您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这里有个案例可供参考。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女方,存在长期多次家庭纠纷,但未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女方因无法与男方协议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解决离婚问题,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委托知名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代为提起民事离婚诉讼。承办法官:汪汇中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我方分得夫妻共同房产折价款35万元【该房屋仅有房屋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证】。 3、双方各人名下财产及债务归个人所有。 4、余略。 律师点评: 【本案的案件结果不仅完成了快速离婚,同时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全部一次性解决完毕,在财产分割过程中也极大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开庭过程中,被告较不配合,对于我方要求分割房产等一些系列要求均不予配合看,对于房屋的价格,分割的方案等等都不予配合,同时通过被告的答辩言语也没有要求维系夫妻感情,但是被告也不愿意明确表示同意离婚,这给我方当事人增加了一些诉讼困难。 庄荣华律师在本案诉讼处理过程中,提供了各种法律意见的分析,同时配合承办法官努力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分析各种方案的利弊情况,最终在第二次开庭之时全面核实完毕所有关于房屋的方方面面情况,以供法庭最终判决分割的具体数额。 本案双方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确实处理起来有一定的障碍,但是庄荣华律师并没有放弃给当事人争取解决的机会和途径,庄荣华律师仍然不断与对方当事人尽力沟通和分析处理的方案和结果,最终争取到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 每一个快速离婚案件,都需要专业的婚姻律师为该案特殊打造一个律师策略,律师都需要为其精心准备相应的离婚策略进行处理,被告很容易就习惯性答辩不同意离婚,不论双方感情到达何种程度,不同意离婚似乎已经是离婚案件的一种常见现象,为此代理原告的律师更需要了解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分歧焦点,才方便制定更为有效的诉讼律师意见。 本案离婚诉讼案件争议焦点为快速调解离婚,我方当事人在委托之时非常担心对方不出庭或者拒绝接受法院的传票或者文书等。但是庄荣华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和协调,很快法院安排了开庭的时间,同时与对方进行了有效的庭前沟通,梳理了相应的离婚当事人的思路和情绪,为开庭过程中解决双方的离婚争议做好铺垫。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5)浦民初字第X号 原告A,女,1988年生,汉族,住南京市浦口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1987年生,汉族,住南京市浦口区。 本院于2015年8月17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汪会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10年相识后自由恋爱,2012年2月23日登记结婚,同年12月3日生一女C。现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双方婚生女C由被告B自行抚养。 三、位于本区旭日上城X室《商品房预售合同》项下权利归被告B所有,原告A于2015年11月15日前配合被告办理上述房屋的相关产权手续,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苏A本田商务车一辆归被告B所有。对于上述房产和汽车,被告B于2016年2月1日前一次性补偿原告A人民币35万元。 四、双方无其他争议。 本案案件受理费5090元,减半收取2545元,由原告A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我们往往过于期盼终点的到来,却不知沿途风景甚好,当蓦然惊觉再想回头,美景却早已无处可寻。这一路我们遗失了多少美好时光、错过了多少值得珍惜的人。而最终,我们却无可选择,光阴稍瞬即逝,粗心的我们什么都没有得到望采纳,谢谢!
2016-04-07 12: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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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是妹妹全款购买的婚后能过户给妹妹吗?还需要什么手续更安全点?
答:您好,可以的,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2016-04-04 13: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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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儿子的婚前房产现出售后收入存放儿子处合适吗
答:你好,可以的。
2016-03-14 16: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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