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建房买卖如何才能得到保障? 还建房 房屋买卖

日期:2024-01-29 14:02:19     提问者:131****7630    

3个回答

  • 137****6945

    2024-01-29 17:37:10

    1、该套房产所归属的土地证性质,如,是国有性质的能转户;是集体性质的,需要土地证变更为国有性质后才能申请转户。
    2、有先例,集体证的房产也是可以独立分割出售的,但需要以当地主管部门执行标准的程序申办。
    3、查清楚该套房产是否有纠纷、相关报建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已经在当地主管部门初始备案。
    4、对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因不能证明卖房对买卖房屋产权,所以公证处不会给予公证。
    5、有的拆迁还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而有的属于商品房,这点你要弄清楚,如果还建房是经济适用房,那么,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一般为5年),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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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4****1928

    2024-01-30 04:16:45

    1、该套房子所隶属的土地使用证性质,如,是国有制性质的能转户;是集体性质的,必须土地使用证调整为国有制性质后才可以申请转户。
    2、有例子,集体证房产是可以单独切分出售的,但是需要根据当地主管机构产品执行标准程序申请办理。
    3、调查清楚该套房子是否存在纠纷案件、有关报备建设原材料齐全有效、是不是已经在本地主管机构原始办理备案。
    4、针对没有产权证的房产买卖,因无法证明卖房子对交易房屋所有权,因此公证机关不容易给与公正。
    5、有些动迁还建房归属于经济适用房,而有些归属于商住楼,这一点你要弄清楚,假如还建房是经济适用房,那样,依据《经济可用住房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济可用住房在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一定年限后(一般为5年),即可按市场价格发售出售;出售时,理应按照到时候同地段普通产品住房与经济可用住房差价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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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9****1665

    2024-01-29 20:29:56

    1、该房地产所属的土地证性质,如国有性质,可以转让;它是集体性的,只有在土地证变更为国有性质后才能申请转让。
    2、有先例,集体证的房地产也可以独立分割出售,但需要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执行标准的程序办理。
    3、查明房地产是否有争议,相关建筑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已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4、对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公证处不会给予公证,因为卖房不能证明买卖房屋的产权。
    5、有的拆迁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有的属于商品房。你应该弄清楚,如果建房是经济适用房,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房只有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一般为5年)后才能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时,政府应当按照当时同一地区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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