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吗

发布时间:2019-12-29 15:54:03

作者:xuling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房产证就是证明房子归属权的证明,很多人认为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那么真的是这样吗?其实还有很多情况下房产证哪怕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但房子不完全属于那一个人。

如果是单身未婚,房产证上只有这个人的名字。那这房子就是个人的。

如果是已婚,房产证上是一个人名字,但如能证明在婚姻期间,这个房屋有贷款在还,就可以认定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证是一个人名字,但有证据能证明购买房产时,有其他人也出资了, 那个人就可以主张房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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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买房的先后顺序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是在夫妻双方婚后购房,哪怕对方没有出过一分钱,也算是夫妻共有财产。

房屋产权其他情况

1、共有关系

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购买的房屋,若无特别约定,无论写谁的名字,该房屋都是夫妻共有财产,这就是所谓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推定制度。此时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字不管写的是谁,效果都一样,即夫妻双方各有一半份额,离婚时,要平均分割。

2、继承关系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房屋应当过户在遗嘱继承人名下;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顺序分为两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还规定,房屋继承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双重继承,即遗产在清偿了债务后才能继承。法定继承的开始引起对房屋的分割,从而出现由所有的合法继承人按继承份额共同享有继承房屋所有权的情形。

3、赠与关系

父母或子女自愿将房屋赠送给子女或父母,属于家庭间的无偿财产转移,必须办理公证,并进行产权过户登记,否则不发生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此时产权证上填写的人即为产权人。

4、扶助关系

在房改售房中,一些老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成本价房改房屋,其子女中有经济能力、愿资助者可在购房协议中加以注明,并经过公证证明该事实,这样有利于房屋产权将来的分配。如果不作记载,只能视为老人的产权,在老人逝世后只能按继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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