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38条关于“产权变更”的问答
-
房产权变更是否要本人到现场签字
答:你好,最好是本人,房产权变更: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和相关权利人的身份证件; 3、原房屋权属证书; 4、1)产权分析:提交家庭分析书和《分析真实性具结书》; 2)产权继承:提交生效的遗嘱或继承房屋权利证明书、原房屋所有权人死亡证明; 5、家庭成员证明。 说明:《分析真实性具结书》必须与《家庭分析书》粘贴,由见证单位村(居)委员会骑缝并出具见证意见。望采纳!
2015-10-21 14:51:22
1个回答 -
产权变更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只要赠与合同吗?赠与书和受赠书需要吗? 产权变更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谢谢。
暂无回答
2015-10-09 15:41:33
0个回答 -
我的房子现在还在按揭,可以办产权变更吗?
答:最好的是找当时那家银行,办理增加贷款额。要是不行,只好去找担保公司或者典当行,他们也会借钱给你的。
2014-03-18 00:00:00
8个回答 -
产权变更如何办理
答:去房产局咨询!
2014-02-05 00:00:00
10个回答 -
私有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离婚后如何办产权变更
暂无回答
2015-07-17 11:43:03
0个回答 -
我承租门面因其产权变更原有合同是否继续有效,为啥呢?
答:不让转,你就让他把未到钱退给你啊
2014-03-02 00:00:00
5个回答 -
老人有一处八七盖的房屋想把产权变更给我怎麽办,好弄吗?
答:可以有2种选择一是赠与二买卖过户第一种有后遗症以后要是你把房屋出售要缴纳20%的税第二种就没有什么情况了可以正常交易
2014-03-13 00:00:00
7个回答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产权变更如何交税?
答:离婚房产分割涉税问题,主要是房屋产权变更环节。按法律规定对婚后财产(房屋)不管产权所有人是谁(其中一方)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二是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三是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如果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离婚后的持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原产权所有人不是离婚后的持有人,则需要产权变更,变更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税种的征免界定。一、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其中第(一)项:离婚财产分割;第(二)项: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属于无偿赠与配偶;对各拥有一部,属于离婚财产分割都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一方拥有,另一方得到补偿也应该属于离婚房产分割暂免征收营业税。二、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也就是,无论是分割后办理各方拥有产权,还是归一方拥有产权,也无论是一方放弃还是一方得到补偿,在变更产权时都不征收契税。三、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则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各拥有一部分,分割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另一方得到补偿,对得到补偿的一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再看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二)项:“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从这个文件分析,对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是不是在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另一方得到对方补偿时,就要对得到补偿的一方征收个人所得税?笔者认为:这个环节不征个人所得税。理由是:这部分财产原本就属于个人所有,并非转让行为,只是通过变现形式拥有自己的财产。另外,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男方拥有,女方得到补偿,则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相反,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归女方拥有,男方得到补偿时则需要更名。更名时如果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不公平。所以,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只有在转让给第三人(非夫妻各方)时,才涉及个人所得税。另外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三)项还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综上所述,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征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当再次转让时,要涉及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2015-05-17 18:28:00
1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