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147条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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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可以告诉我土地增值税和增值额是怎么计算的?
答:目前,对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征收有三种方式:第一,凡能够提供购房的,其扣除项目的金额将包括取得房地产时有效所载的金额、按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等费用。第二,对于不能够提供购房,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其扣除项目的金额则包括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等费用。第三,对既不能够提供购房证明,又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税务机关可采取核定征收办法,按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1%征收土地增值税。 由于土地增值税采取的是累进制抵扣的征收方式,而且在进行具体抵扣项目计算时又较为复杂,因此,该税种在市场的执行过程中有可能会选择按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1%征收土地增值税。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能得到您的采纳!
2017-05-19 17:37:01
4个回答 -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规定(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2017-05-04 15:45:09
3个回答 -
土地增值税和房屋营业税分别什么时候交,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答:楼主你好,目前房地产企业的营业税,是在房屋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预收到业主的房款的时候:按季度纳税,因为国家税收采取的方式是预征,也就是房地产企业在有预售房款收入的时候。
2017-04-20 09:53:41
3个回答 -
土地增值税现在还有加计扣除吗?
答:楼主你好,根据我的了解。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 现在还有加计扣除,非房地产企业不加计扣除。
2017-04-20 09:52:41
3个回答 -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楼主你好,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017-04-20 09:52:00
3个回答 -
土地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答:楼主你好,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具体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交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得到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2017-04-20 09:51:18
3个回答 -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和流程?
答:楼主你好,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017-04-20 09:50:35
3个回答 -
哪些情况下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答:第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br/>第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br/>希望采纳,谢谢。
2017-04-20 09:49:47
3个回答 -
土地增值率小于20%用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楼主你好,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包括20%加计扣除部分)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017-04-20 09:48:07
3个回答 -
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的区别
答:楼主你好,<br/>一、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不同<br/>二、征税范围不同<br/>三、税率不同<br/>四、扣除项目和计税方法不同<br/>五、征收管理机关不同<br/>六、纳税地点不同<br/>七、纳税期限不同<br/>八、减税、免税的规定不同<br/>希望我的回答对你们有帮助。
2017-04-20 09:47:14
3个回答 -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楼主你好,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没有纳入征税范围。
2017-04-20 09:46:20
3个回答 -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答:楼主你好,土地增值税是指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希望可以帮到你
2017-04-20 09:44:53
3个回答 -
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有何区别?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 定义: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准财产税);征税对象是土地;征税范围有所限定;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其中城市的征收范围为市区和郊区; 纳税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土地增值: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2017-04-19 09: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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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计入什么科目
答:如果你的企业还在建设中,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是预交,借:应缴税费—应缴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你的项目开发完毕,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计入管理费用。
2017-04-19 09:48:51
3个回答 -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和流程?
答: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2017-04-19 09: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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