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有何区别? 增值税 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 区别

日期:2017-04-19 09:50:39     提问者:138****4446    

3个回答

  • 134****6992

    2017-04-19 10:45:48

    城镇土地使用税: 定义: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准财产税);征税对象是土地;征税范围有所限定;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其中城市的征收范围为市区和郊区; 纳税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土地增值: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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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5****9937

    2017-04-19 10:52:26

    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例如增值额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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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0****4750

    2017-04-19 10:47:48

    一、土地使用税 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伪。 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与房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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