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房屋过户 贷款 房屋过户

日期:2014-03-19 00:00:00     提问者:133****3253    

5个回答

  • 136****6325

    2014-03-21 00:00:00

    公证是不可以的,介绍你一个办法,首先,找到要你房子的买家,最好是能够一次性付款或者付款超过70%的,签订买卖合同以后,把他付给你的首付款用来到银行把按揭还清,然后拿出你的房产证以及土地证再过户给他,这是最可行的方法了。

    另外说一句,你今年3月份才买的房子,如果是二手房的话问题不大,如果是开发商还在建的一手房的话,那房产证都还没有做好的啊,没有办法通过正规途径交易的,只能通过开发商内部有关系帮你改合同,方法和我上面说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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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4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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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9486

    2014-03-19 00:00:00

    收取贷款银行所需的买方和卖方的相关资料;[提供:买方夫妻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手章卖方夫妻的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土地证\手章]协助贷款人(买方)签订银行贷款文本、交银行初审;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交易过户;买方领取新产权证后将产权证原件、买卖契约原件、契税单原件、老土地证原件交给担保公司;买方新产权证出件以后,担保公司将贷款文本及买方房产资料送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审批;银行审批完毕后,凭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为客户发放贷款;贷款到达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账户后,通知买卖双方到场签字、卖方领取房款;房屋置业担保公司代买方办理土地证和房屋抵押手续。将房产证、土地证交买方,将房屋他项权证交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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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2819

    2014-03-20 00:00:00

    刚交房的话通常都没有办好房产证的你去房开那里问问看,还可以办理更名吗,可以的话就不需要过户了不过也还是需要先把贷款还上大部分银行是不允许转贷款的,不过你也可以去咨询下可以转就不需要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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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4195

    2014-03-21 00:00:00

    本人从事多年房产房地产转让,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管部门核审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e.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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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8****3232

    2014-03-21 00:00:00

    不用。你俩到房产局直接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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