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52条关于“省直公积金”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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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省直公积金,现在二套是商贷,能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答:在省直公积金分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省直公积金分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 务。
2017-06-20 22: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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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石家庄市公积金,买的楼盘是石家庄紫林湾小区,在咱们石家庄市公积金这查询还没有和小区签订协议,但是在省直公积金上的贷款楼盘里有这个小区,请问我这种情况能贷款吗?
答:1、该楼盘项目目前尚未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不能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你可向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咨询相关政策。
2017-06-20 14: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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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近期在两个楼盘看上房子,想办公积金贷款,我爱人是省直公积金贷款,我是石家庄市直公积金贷款,两个售楼部的业 务员说的不一致,想问问,省直公积金可以在石家庄市直办公积金办贷款吗?
答: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省直公积金分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省直公积金分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可根据楼盘项目与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签约情况,选择在石家庄市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省直公积金分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7-06-11 2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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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吉林省省直公积金,首次购房打算在使用公积金吉林市购买二手房,请问我在吉林市公积金贷款最高多少万
答: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双方通常只关注交易的最终结果,却忽视了交易过程的安全性。而事实上,往往最能影响交易结果的就是整个交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买卖双方之所以会选择经纪公司代理交易,并不仅仅是为了得到真实的市场信息,他们更希望经纪公司 能给他们提供一个有安全保障的交易过程。其实,消费者只要掌握了基本的交易常识,注意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还是能够买到一套称心的二手房的。一般正规的二手房交易包括如下几个环节。 寻找中介信息登记 买卖双方到中介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经纪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买卖双方进行配对,为他们牵线搭桥,买卖双方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在这个环节中,买卖双方面临的一个重要事情就是选择一家真正的放心中介,它直接关系到交易的安全和房款的顺利交接。入市资格审批 卖方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上市批准通知书”,办理上市审批手续。 如果是已购公房,其上市需盖三种章。 第一枚章是在出售调查表上盖的章,主要由单位证明土地使用性质,以便证明房屋所在地皮是出让性质还是无偿划拨。
2016-11-29 12: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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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买房省直公积金可以直接转存吗?银行这边让我去提取公积金 再存
答:您好,建议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望采纳
2016-06-07 17: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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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福建省直公积金怎么绑定
答:您好,积金只能绑定某个银行卡,以月充形式还款。望采纳
2016-05-29 15: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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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面签后还要多久才能下款?
答:一般三个月左右会下来,但是如果您的资料有问题拖到五六个月都有可能。
2015-11-04 11: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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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的房子为什么不能转省直公积金的商转公业务
答:您好!这个建议您到银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望采纳,谢谢
2016-05-01 11: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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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河南省省直公积金贷款无法资金监管?该如何规避风险
答:您好!这属于监管不完善,力度不强望采纳,谢谢
2016-04-12 16: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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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公司为什么交省直公积金
答:您好!建议您参考一下这个,因为很大程度是跟公司制度有关。其实省直公积金贷款、市值公积金贷款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我们缴纳公积金的管理部门名称不同而已,都是以所购房产作抵押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希望对您有用。望采纳,谢谢
2016-04-10 12: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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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省直公积金购房合同怎样办理贷款
答:您好,和银行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出具你的资料房产买卖契约,公积金缴存单,收入证明,很多材料。望采纳
2016-04-09 15: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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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向想咨询一下,于2015年11月在岳麓区买了一套二手房,用省直公积金以自筹资金方式贷款,房屋面积142.7平米,过户都需要缴纳哪些税费,标准是多少?谢谢
答:您好!二手房过户的话应到蔡锷路二手房交易中心去办理。142平米的住房家庭首套房契税2%,非首套的话应缴纳4%的契税,1%的综合税,每平米4元的手续费,未满二年还需交5.6%的营业税等,具体详情应以受理窗口的要求为准。感谢您的参与!
2016-01-19 16: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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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的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答: 一、贷款申请职工向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咨询,了解贷款资格、可贷额度,提交有关资料证明,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书,提出贷款申请。 二、申请受理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查验申请资料及购房交易的真实性,与申请人面谈,建立面谈记录,必要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的真实性。确定可贷额度、期限和利率,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不受理的,予以说明理由,退还申请材料。 三、贷款审批 1、申请受理后,提交“中心”贷款审批小组会议审批。审批小组对申请人身份、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个人信用、购房交易状况和价格或价值、担保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意见;准予的,提出具体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的审批意见。 2、贷款审批一般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准予贷款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向委托贷款银行移交相关资料,由委托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合同签订审批通过的,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抵押人)和保证人与“中心”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公积金借款、保证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并由借款人签订借款借据。 五、贷款发放借款、保证合同生效后,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并开具《委托贷款资金拨付通知书》,委托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发放贷款,将资金划入开发商、建房单位或中介公司保证金的账户内。 六、贷款档案贷款发放后,贷款科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管理办法》整理归档资料,贷款资料归档后,按规定移交档案室。 七、贷款归还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采取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2、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归还,借款人应按借款、保证合同约定,每月在还款账户中存入足额还款本息金额,由委托贷款银行按月扣还。 3、借款人在贷款发放3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于每月25日前到委托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八、贷款结清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应持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贷款结清证明,由借款人到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九、逾期处理 1、借款人未按借款、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的,由委托贷款银行按借款、保证合同约定计收逾期罚息或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2、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逾期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委托贷款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并按合同约定对抵押房屋依法进行处理。
2016-01-05 14: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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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已经注意事项
答: 一、贷款申请职工向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咨询,了解贷款资格、可贷额度,提交有关资料证明,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书,提出贷款申请。 二、申请受理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查验申请资料及购房交易的真实性,与申请人面谈,建立面谈记录,必要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的真实性。确定可贷额度、期限和利率,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不受理的,予以说明理由,退还申请材料。 三、贷款审批 1、申请受理后,提交“中心”贷款审批小组会议审批。审批小组对申请人身份、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个人信用、购房交易状况和价格或价值、担保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意见;准予的,提出具体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的审批意见。 2、贷款审批一般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准予贷款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向委托贷款银行移交相关资料,由委托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合同签订审批通过的,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抵押人)和保证人与“中心”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公积金借款、保证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并由借款人签订借款借据。 五、贷款发放借款、保证合同生效后,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并开具《委托贷款资金拨付通知书》,委托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发放贷款,将资金划入开发商、建房单位或中介公司保证金的账户内。 六、贷款档案贷款发放后,贷款科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管理办法》整理归档资料,贷款资料归档后,按规定移交档案室。 七、贷款归还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采取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2、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归还,借款人应按借款、保证合同约定,每月在还款账户中存入足额还款本息金额,由委托贷款银行按月扣还。 3、借款人在贷款发放3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于每月25日前到委托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八、贷款结清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应持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贷款结清证明,由借款人到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九、逾期处理 1、借款人未按借款、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的,由委托贷款银行按借款、保证合同约定计收逾期罚息或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2、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逾期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委托贷款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并按合同约定对抵押房屋依法进行处理。
2016-01-05 1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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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怎么查询?
答:网站查询:个人用户:登录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查询登录,注册时必须填写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和个人客户号(12位)。已申请办理CA注册的单位用户:按培训时提供的网址进行操作。未申请CA但原已开通的单位用户:按原来的操作路径和方法进行操作,但只能查询上一个工作日为止的数据。短信查询:个人开通办法:携带有效证件到业务大厅办理。公积金短信提醒服务也可由单位经办人至中心柜台统一办理。现场查询: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浙江省直房改公积金相关办事处,在窗口办理相关的直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相关业务。
2016-01-05 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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