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305条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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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要注意什么事项?
答:货币补偿的金额
2014-09-23 00:00:00
11个回答 -
急求2010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份
答:没有统一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只要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且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都是有效的,下面提供一份2011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范本,希望能够帮到你。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拆迁补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被拆迁人情况:甲方目前家庭成员共有名,其分别为(男)、(女)二、拆迁人情况: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已经取得拆迁人资格证,乙方承诺将依法与甲方就拆迁补偿情况达成协议。三、房屋补偿:甲方目前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平方米;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价格为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计价值为元。四、土地补偿:甲方目前房屋所占土地共有平方米,其中甲方享有专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平方米,甲方与其他人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平方米;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价格为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合计价值为元。五、其他补偿:考虑到甲方长期居住于此地,搬离家园将给甲方造成诸多不便,本着奖励补偿的原则,乙方承诺除房屋补偿金与土地补偿金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以下补偿金:1、电话号码变更费用:2、有线电视安装成本:3、交通运输费用:六、补偿金支付方式:根据双方之协议,乙方共计支付甲方补偿金元,乙方承诺将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将全部补偿金支付到甲方所银行帐户:银行帐号。七、禁止行为:考虑到甲方的弱势地位,乙方承诺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以前,绝对不会采取任何停水、停电、停暖等行为来影响甲方的正常生活,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每天支付100元赔偿金。八、争议解决:双方如有争议,将交由杭州仲裁委员会解决。九、其他: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乙方提交房屋行政管理机构壹份。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2014-05-27 00:00:00
4个回答 -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应有哪些内容?
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2、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果有违章建筑,事先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多少不同。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
2014-01-30 00:00:00
2个回答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与房产证关系!!!
答:没有房产证只能按宅基地赔了
2014-02-05 00:00:00
6个回答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
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第二章拆迁管理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第七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第九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第十条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
2014-02-09 00:00:00
8个回答 -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与房屋内空高度有关系吗
答:规定的最低高度是2.2米,如果低于2.2米,就不能算是建筑物,影响就比较大。你的房子层高2.6米基本上没有影响,不是完全没有,影响很小。
2014-02-12 00:00:00
10个回答 -
房屋拆迁补偿面积
答:关键看你的二层楼房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建筑,否则属于违章建筑,对于违章建筑,开发商可以拒绝补偿,如果不是属于违章建筑,开发商必须予以补偿,否则就违法.
2014-02-13 00:00:00
1个回答 -
武汉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答:应该是一赔一
2014-02-14 00:00:00
7个回答 -
想问一下有关重庆市市区产权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答: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建设单位对自住、出租的私有房屋拆迁,应按有关规定对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进行安置,具体办法是:(1)拆迁出租房屋的,如果所有人不要求保留房屋产权,由拆迁人按该被拆迁房屋的实际居住情况和规定标准,分别对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进行安置。(2)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要求保留自住或就出租房屋保留房屋产权的,可以按自住或出租部分的房屋面积互换房屋产权,但对于要求保留产权的出租部分,拆迁人应估价补偿,并按规定安置房屋使用人。拆迁房屋所有人要求保留产权的,在产权调换后,房屋使用人和所有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房屋拆迁中的特殊困难户按规定标准安置后,人均居住面积低于该地区规定的平均水平,如果被拆迁人属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可以由拆迁入与被拆迁入协商,由被拆迁入所在单位出资安置解决。如果被拆迁人所在单位不愿出资,则仍按规定标准安置。对于列入政府有关建设部门批准的城市规划,对旧城区改造的,凡原址建造非住宅房屋的,被拆迁的居住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迁到市区边缘安置;原址建造商品住房,被拆迁入要求在原址安置的,则应按原址建造的商品居住房屋成本价与边缘地区建造的商品居住房屋成本价之间的差价购买居住房屋。
2014-02-15 00:00:00
8个回答 -
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答:土地证代表土地被买断;土地划拨证代表国家给你土地使用权。所以他们赔偿标准没区别!但你个人所得有区别,前者你将享有全部补偿所得,后者如果是国家开发你只能得到房产的补偿或给你拆迁安置房,土地国家可以直接收回不增加补偿,如果私人开发的,给你的补偿,你就需要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一税种。所以前者获利比后者多。
2014-02-17 00:00:00
7个回答 -
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答:当然会有风险、、、这种转让是不合法的、、而且会占用你购房的指标、、、因为你如果要买其他房子的话是会减免契税的、、如果这次你帮别人买了房、、也就用完了你的指标、、下次你自己购房的时候就没有任何优惠了、、、、
2014-02-17 00:00:00
5个回答 -
房屋拆迁补偿相关问题
答:一般村干部会告知大概相应的赔偿具体得拆迁办主任解释
2014-02-18 00:00:00
8个回答 -
问个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新手勿扰,专家请进)
答:是这样:1、如果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男方,我说的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的话,那该房屋的一切拆迁等补偿均是南方的,因属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但是如果在离婚时如果女方生活曾经对家庭付出较多或确实有困难的话,是可以适当多分些财产的,但多分的钱也并不一定就是补偿款,他是将夫妻的共同财产统计,然后平分,在这个基础上适当给予女方照顾而已。2、如果男女双方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的话,当然就省去不少麻烦,那方完全可以和男方协商分的过多的财产。而且在离婚后,发现男方在离婚时是所有的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可以到法院起诉。3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而且女方对家庭付出较多或有困难等情况,可以多分,这是没有问题的。4拆迁补偿是有法律规定的,而且程序很繁琐,政府也是很注意对拆迁补偿问题的,搞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所以应该不会胡来。拆迁的补偿费用都是有规定的,但是如果你们觉得确实不公平的话,可以到有关部门去反应,政府视情况也会考虑的。不知道天津是否有关于补偿的变通办法,你可以去查阅下相关资料。而且对于拆迁来说,如果我国十月一日物权法实施后,对公益性拆迁,如医院、学校、道路等用地,一经政府决定,地就成政府了,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那个“世上最牛钉子户”了,除非该征地是商业用地。5、对于女方来说,必须要确定该房子自己有分的份,也就是说是共同财产;再就是如果觉得补偿费用太低的话,可以向有关部门反应,说明困难,应该会得到解决;再就是通过协议来得到过多的财产;另外,可分财产还有很多,不一定再次上下功夫,可以考虑下别的方面。
2014-02-19 00:00:00
9个回答 -
有谁晓得2010年国家有关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政策?
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将在出台后替代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尚未正式颁布实施,目前拆迁适用的法规仍然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已于1月29日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估计今年应该可以正式颁布施行。就你说的房屋补偿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制定。因此各地执行的细则是不一样的,要看你是哪个省的。一般来说要看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用途是什么,如果用途是“营业”而不是“住宅”,不管是否实际从事经营,就应当按照营业用房进行补偿安置,标准是比住宅高很多的。如果用途载明的是“住宅”,实际用于经营,只要能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且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一致的话,一般可以比住宅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但是肯定达不到和房产证标明“营业”的合法营业用房一样的补偿。另外,对营业用房,除房屋补偿之外,也还有其他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一般是根据从事经营的面积、从事经营的人员数等因素分别给予搬家费和停业补助费等。按照产权性质,分类赔偿。
2014-02-21 00:00:00
7个回答 -
有关房屋拆迁补偿
答:1、"拆迁单位为每人无偿提供3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这句话该怎么理解?打个比方说你们家如果有3个人的话,拆迁单位就要送你们一套至少105平方米的安置房(35*3),如果有4个人的话,就得送至少140平方米的安置房(35*4)。也就是说按人头算面积。2、还有"乐山市中心城区"包含五通桥区和沙湾区么?不包含五通桥区和沙湾区。
2014-02-22 00:00:00
7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