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房屋 合同注意事项 认购合同

日期:2023-02-19 23:30:29     提问者:    

4个回答

  • 135****7652

    2023-02-20 07:09:19

    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有:1、规避明显不平等条款;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3、不使用模糊概念;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5、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对出卖方违约责任要明确约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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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6213

    2023-02-20 15:36:49

    2、购房者不得与开发商约定未收预付款或认购款,不予退还等条款;4、开发商承诺为买受人保留价格或房屋号码的,应当将保留承诺写入认购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可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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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6103

    2023-02-20 05:08:24

    房子申购合同注意事项有:1、避开显著不对等条文;2、购房者不必与开发商承诺订金或认购金给予收走、概不退款等条文;3、不能使用模糊概念;4、房地产商同意为购房者保存价格或门牌号的,要把保存服务承诺写到认购协议;5、留意认购协议中权利与义务对等性,对出卖方合同违约责任要明确规定。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被告方签署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上形式或者其它形式。书面形式是协议书、信函、电报、电传、发传真等都可以有形地体现所述视频的形式。以敏捷制造、电子邮箱等形式可以有形地体现所述具体内容,并随时都可以读取查使用的数据电文,视作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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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5962

    2023-02-20 07:16:17

    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有:1、避免明显不平等条款;2、购房者不得与开发商约定没收预付款或认购款,不予退还;3、不使用模糊概念;4.、如果开发商承诺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则应将保留承诺写入认购书;5、注意认购协议中权利义务的平等性,明确约定卖方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可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签订合同。书面形式是合同、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达内容的形式。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有形地表达内容,并可以随时获取调查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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