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潍坊工作,单位总部在青岛,青岛交的公积金,我的户口在淄博,老公户口在潍坊,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老公的,标注的是单独所有,我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吗?都需要哪些证明材料?谢谢! 公积金 房产证 户口 材料 证明

日期:2017-03-03 15:30:52     提问者:134****1430    

1个回答

  • 133****7384

    2017-03-03 15:32:30

    职工在异地购房,在青岛缴纳住房公积金,如符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可申请提取。所购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除提供购房、还贷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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