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签合适

发布时间:2020-01-20 21:45:26

作者:xuling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经常会发生纠纷,主要就是在签合同的时候没有注意一些事项而导致。所以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好签合同的时间与该避免的发生纠纷的事项。

一般是在达成交易意向后支付定金时签定。合同--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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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二手房买卖合同具备哪些条件合同才能生效

1、买卖双方都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所能从事的民事活动各不相同。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此可见,精神正常的18周岁以上的公民,以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二手房买卖的主体进行商品房交易。

2、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要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一方都不能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认为合同中有不合理的条款或者有未明确的地方,均可以提出修改意见,或者增加补充协议。

3、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

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是国家制定的,具有强制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当事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也是如此,不能订立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相违背的合同条款。订立这种条款最终的结果是该条款无效。

4、合同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水远是排在第一位的。当事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当然不能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就是无效的。由上可知,只要满足了上述四个条件,二手房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违反了上述四个条件,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或者是部分无效的。部分无效的合同,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的合同条款,其他部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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