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231条关于“买房合同”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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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签了买房合同,当时在链家的签约室里,我用现金的形式直接付给了房主5万元定金,有风险吗?
答: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案件中有很多的细节情况。建议你带好相关的证据资料,详细咨询当地的律师。或者电话咨询律师。
2014-03-05 00:00:00
1个回答 -
拿买房合同去公证处公证需要多少钱啊?
答:房价或成交价0.3%左右
2014-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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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签了首付收据丢了怎么办?我去年买房子交了首付签了合同,但是现在首付的收据找不到了,我该怎么
答:不用急,一般没大事,除非对方恶意。如果你现在不需要用这张收据,你可以不提此事,继续下一步工作,比如履行下一步付款、收房等。这样,当下一步完成了,就证明你前一步是没问题的。最后所有款项付完了(包括银行贷款),开发商要给你正式的购房发票,这时那个收据就彻底没用了。如果,你现在非要这张收据有事要处理,那你可以去开发商的财务部,提供你的购房合同,然后跟他们说明情况,请他们帮你找出该合同对应的收据单子(对方财务部也要留的啊),然后给你复印一个就行了。这是给人家添麻烦的事,你一定要客气。不能以上帝自居。
2014-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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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买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如何办,咋办?
答:你可以到你办理离婚的当地民政部门去调查档章,会给你一份复印件,加盖民政的查档章,与原件有相同的效力!
2014-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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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签了,还能变更或解除吗?
答:购房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签订以后,它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不能单方面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但是有的经济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客观情况发生的变化,致使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就产生了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1)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是当事人经协商自愿签订的,当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而变更或解除。这是符合合同自愿签订的原则。由于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因此,当事人在协议变更和解除合同时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变更和解除无效。(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指一些重大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例如,购买者和售房单位签订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在房屋交付前,发了洪水,使所买卖的房屋被洪水冲塌。这就属于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并不能预见洪水过些日子会发生,同时他们也无法避免洪水所带来的损害。(3)当事人一方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在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实际履行对非违约方来说已经不需要的情况下,若仍要求当事人各方继续履行,则对非违约方十分不利。因此,在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是指履行达不到非违约方所期望的目的,即达不到合同的目的。一切合同都是当事人为达到目的而订立的,当这种目的已经不能达到时,它就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必要,应当变更或解除。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未达成一致之前,原有的经济合同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借故拒绝履行,如果一方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应负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2015-05-19 1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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