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停车位归哪个部门管?小区外停车位收费合法吗 小区 停车位

日期:2022-01-07 10:03:01     提问者:136****7760    

4个回答

  • 138****4057

    2022-01-07 15:07:04

    路边停车位规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和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
    需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而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民法典》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0

其他3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6****8841

    2022-01-08 01:46:55

    违章停车位整体规划公安部门交管单位,公安部门交管单位承担当地城市道路泊车纪律管理方法和路面泊车停车位的设定。
    需调查停车收费的特性。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二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服务费。二种成本的收费根据与收费行为主体是不一样的。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工程建筑区划内的路面,归属于业主一共有,可是归属于城镇公共性路的以外。工程建筑区划内的绿化,归属于业主一共有,可是归属于城镇城市绿地或是明确归属于本人的以外。工程建筑区划内的别的公共场合、公共设施和物业管理用地,归属于业主一共有。由此可见,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规定是《民法典》,收费行为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小车占有土地资源而扣除土地使用费。
    而服务费的收费根据是《民法典》及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代管人存放寄存人交货的存放物,并退还该物的合同书。寄存人到代管人处从业买东西、用餐、酒店住宿等主题活动,将物件储放在特定场地的,视作存放,可是被告方另有承诺或是另有买卖习惯性的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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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2****8958

    2022-01-07 22:08:16

    社区停车费有两种性质,一种是土地使用费,另一种是管理费。可以看出,土地使用费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的合同。

    查看全文 1
  • 答主头像

    131****8593

    2022-01-07 16:22:33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划路边停车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和道路停车位设置。
    停车费的性质需要调查。社区停车费有两种性质,一种是土地使用费,另一种是管理费。这两种费用的收费基础与收费主体不同。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分区内的道路属于业主,但属于城市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分区内的绿地属于业主,但属于城市公共绿地或者明确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分区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可以看出,土地使用费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收费主体为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管理费以民法典和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餐饮、住宿等活动的,视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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