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租房合同房东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0-01-07 14:36:16

作者:zhoulingling1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租房合同一般是由出租人提供的,一般委托中介的话就不需要太担心,个人出租的话就需要保证合同正规,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主要需要一些风险问题。

1、租赁期限

除了租赁起止年月日之外,房东还应注意交付时间和条件,避免因交付不到位在租赁日期的判定上扯皮。

2、租金及押金

根据协商好的付款方式填写,“租金总计”为合同期租金的总计;填写租金及押金金额时,必须大写。

3、房东承担的费用

水电燃气费等各项费用承担方式均可双方协商,但一般情况下房东要承担集中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如果小区较新,卫生费包含在物业管理费里面,也由房东一并承担。另外,对于房屋的维修费用一定要双方达成共识。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屋自然老化或损坏,房东应承担维修责任。但若是租客人为损坏,则由租客负责维修。

如果房东自己出租,在填写本项时根据协商后结果,直接填相对应的阿拉伯数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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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房东在发生以下情形都会被认定违约:

(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所约定日期。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导致租客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违约后一般情况下要赔偿租客一个月房租,并退还押金。如果房东想提前收回房子,则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租客,并支付其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5、落款

落款处需要房东亲笔签名,签名与房产证的产权名不一致的均为受委托人,受委托人签字时需在委托人签字处填写:XXX代,合同签字盖章即生效。如果是委托中介公司,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签订合同后的注意事项

1、在签合同后,房东应带领租客双方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该清单在租赁合同后附有,住建委下载租赁合同即可。)并签字盖章,做好水电燃气的交割。

2、租赁期限届满,租客想要续租,房东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内容条款继续有效,但需要签订新的续租合同,租赁期限双方协商约定,一定要写清楚。

3、在签租房合同时,房东按照以上注意事项正确填写后,还应当注意,房屋在使用中的损坏、维修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属于自然老化、损坏的,房东应及时维修或支付租客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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