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钥匙是否属于交房

发布时间:2021-05-21 22:42:11

作者:dingshasha1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什么是交房,交房与交钥匙有什么差异?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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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1、先验收后交房

某些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让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

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会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

2、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交房时购房者缴交一些费用是难免的,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不能直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

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现实中有的开发商为促销而根据购房者的要求承诺不同的物业费标准,有的对不同消费群采取不同收费标准,由于购房者是单个与开发商订立合同,往往不知道别人的交费标准,作为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而言,同样的服务不同的收费,对交费单价高且不知情的购房者构成了价格歧视。

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口头承诺低标准物业收费但没有书面协议,交房前后与物业公司签署收费标准高于口头承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前期管理)。

3、警惕协议陷阱

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或条款。

对于此类协议,购房者要注意:协议一旦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放弃的权利也难以再追回。

我国法律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这其中的转移占有就是指交钥匙,这样我们就对交钥匙算不算交房的答案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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