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投诉找哪个部门

发布时间:2018-07-18 09:58:47

作者:jinjing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当前我国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传统的房屋租赁由于缺乏规范的管理,市面上的租赁房屋品质良莠不齐,非常容易引发租赁双方的矛盾纠纷。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不可调解的矛盾,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下

当前我国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传统的房屋租赁由于缺乏规范的管理,市面上的租赁房屋品质良莠不齐,非常容易引发租赁双方的矛盾纠纷。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不可调解的矛盾,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下面为大家介绍租房投诉找哪个部门。

租房投诉找哪个部门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市、县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应当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于违反《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因此,租房纠纷应该找当地房管局投诉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调解。

租赁双方的矛盾纠纷主要原因在于双方的责任划分不清晰,下面为大家介绍相关的知识,以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出租方的义务

(1)修缮房屋。为保证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应负责租赁房屋的修缮,包括零星维修和大修。大修后,出租人有权因房屋质量提高而适当提高租金。经同意由承租人修缮的,可以修缮费用充抵租金。

(2)缴纳房产税。除另有约定外,房产税一般由房屋出租人缴纳。

(3)出租人处分租赁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

2、承租方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1)按约定交纳租金。租金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没有规定的,依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议定;

(2)合理使用和维护租赁房屋。不得私自转租转让,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符合以下情况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

(1)房屋租赁合同期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的,房主应当延长租赁期限。未约定租赁期限的,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允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搬迁确有困难的,可以限期让其找房或腾出部分住房。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的房屋,租赁期内,该人死亡,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允许。

(2)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租

如房主住房困难,而房客又有条件另找住房的,也可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承租人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的。


楼市讨论150群

236 已加入

这里有什么

同城购房搭子 房价行情讨论 最新楼市动态 内部购房福利

润和滨江广场

望城区- 8000 元/㎡

8.6

六大维度智能分析楼盘价值 查看分析

相关问答

租房可以开发票吗?

2023-04-12 13:25:35 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