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654条关于“拆迁补偿”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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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费用包括什么
答:1、房屋的价值补偿;2、搬迁费用与安置费用;3、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4、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
2022-05-27 11: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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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费有哪些
答:1、房屋整体价值的补偿;2、被征收人搬家的费用;3、临时安置的费用;4、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5、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了补助或建立办法的还可以获得补助与奖励。
2022-05-26 20: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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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及安置费计算标准
答: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临时安置费根据实际花费的费用支付。
2022-05-26 23: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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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以房子实际面积为标准进行补偿吗
答:拆迁补偿是以实际的登记面积为补偿标准。在征收前,房屋征收部门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2022-05-27 1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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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怎么算
答:拆迁补偿具体怎么算根据个地方政府发布的征收政策来决定。经济水平高的地方的补偿标准自然会高一点。不是发达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自然就会低一定。想要了解详细的信息可以去当地的负责征收的部门咨询。
2022-05-26 19: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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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
答: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各地具体的拆迁政策可以在国家规定的大框架下制定出符合自己实际的具体规定。
2022-05-27 05: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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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时,公房承租人能取得拆迁补偿款吗
答:相关法律没有明确征收时,公房承租人是否能够获得补偿,但是房屋被征收势必影响承租人的正常生活、经营,征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相对人的正常生活、经营,因此公房承租人也应该享受征收补偿。
2022-05-26 22: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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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法对拆迁补偿的规定
答:房屋拆迁以后国家规定可以获得以下补偿:1、对整个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拆迁产生的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3、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的损失;4、当地政府给与的奖励与补助。
2022-05-27 05: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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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法对拆迁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答:拆迁补偿包含四个项目: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2-05-27 08: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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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答: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补偿费由四部分组成:1、房屋本身的市场价格;2、附属设施补偿值;3、超额土地补偿值;4、附属物及装修补偿。这些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022-05-25 18: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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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房补偿标准
答: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2022-05-17 10: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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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怎么入账
答:一般搬迁的企业在重置固定资产的时候,其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不需要核销“专项应付款的”。正常情况下,如果企业在五年内完成厂房的规划搬迁,专项应付款-搬迁补偿如果为“借”方余额,那么在完成厂房的规划搬迁年度后,结转为“管理费用”;而如果是“贷”方余额的话,财物在处理账务的时候即登记:借:“专项应对款-搬迁补偿;贷:资本公积”即可。
2022-04-22 09: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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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是按户口还是人头
答:要看具体的拆迁规划,不同的区域和方案规划都不一样,所以这些拆迁政策需要自己去了解清楚。
2022-04-20 07: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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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
答:拆迁补偿一般是不用交税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2022-04-15 08: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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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不合理政府怎么协调
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2-04-12 08: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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