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呢 房产分割 夫妻

日期:2021-10-22 10:11:24     提问者:138****5475    

4个回答

  • 131****4919

    2021-10-22 15:59:37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给予补偿原则
    六、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0

其他3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5****5303

    2021-10-23 02:51:28

    一,人人平等原则
    人人平等原则既体现在《民法典》的各个法律法规中,也是人民检察院解决家庭婚姻案子的执法手册。该原则反映在离异财产分割上,便是夫妻彼此有均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支配权,公平地担负共同债务的责任。
    二,照料孩子和女性权益原则
    这儿的“照料”,既能够在财产市场份额上给与女生适度分多,还可以在财产类型上把某种生活尤其必须的财产,例如住宅,分派给女性。终究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式要素的危害所产生的困难上,从女人的家务活压力,生理特征上讲,离婚之后一般女性在求职工作和维持生计工作能力上也较男性要弱,更要社会发展给与大量的协助。
    与此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维护未成年的合理合法财产利益。未成年的合理合法财产不可以列人夫妻共同财产开展分割。
    三,有益生活,便捷生活原则
    在离异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可危害财产效应,特性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要素开展分割时,应尽量分到须要该生产要素,能更快激发该生产要素效应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材料开展分割时,要尽可能符合本人从事或岗位必须,以起到物的实用价值。不能分物按具体需用和有利于充分发挥效应原则归一方全部,分到方应依公平公正原则,按离异时的具体市场价值给另一方相对应的赔偿。
    四,支配权不能乱用原则
    离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把应属我国,团体和别人全部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开展分割,不可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头伤害别人合法权益。
    五,给与赔偿原则
    六,照料无受害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失造成夫妻婚姻破裂而离异的,无过错方有权明确提出婚姻生活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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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0****5457

    2021-10-22 23:52:48

    第三,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第三,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分割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时,应尽可能分配给需要生产资料并能更好地发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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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2****5038

    2021-10-22 18:06:21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不仅体现在《民法典》的各项法律规范中,也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指南。这一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上,即夫妻双方有权平等分割共同财产,平等承担共同债务。
    二、照顾子女和妇女的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不仅可以给女方适当的财产份额,还可以在财产类型上给女方一些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毕竟从习惯力量、传统因素的影响造成的障碍、女性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来说,离婚后,普通女性在寻找工作和谋生方面比男性弱,需要社会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分割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时,应尽可能分配给需要生产资料,能够更好地发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时,应尽可能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的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割的物品按照实际需要和有利效用的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割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和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第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分割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补偿原则
    第六,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一方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赔偿婚姻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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