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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怎么办理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

不动产登记证怎么办理
日期:2016-03-10 14:53:36       提问者:134****9849

133****4195

2016-03-10 15:29:42

 一、不动产登记程序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二、不动产登记范围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
  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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