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按揭贷款合同 按揭 按揭贷 贷款合同 房产 按揭贷款

日期:2014-03-29 00:00:00     提问者:130****8244    

8个回答

  • 136****6325

    2014-04-01 00:00:00

    有关系的话应该可以,去求通融一下,正常要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的。

    1

其他7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6****5835

    2014-03-29 00:00:00

    不可以迁入,按照目前上海市户籍迁移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您这种情况不可以,因为您没有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规定要求迁入新房户口必须取得产权证,权利人可将户口顺利迁入,若是直系亲属需要提供血缘关系书面证明,及迁出户籍派出所网上登记,到迁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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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3253

    2014-03-29 00:00:00

    换个银行再试试吧,所有办法都失败再解约吧,因为解约可能涉及违约方负责损失赔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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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5141

    2014-03-29 00:00:00

    首先可以找其他银行继续贷款,也可以考虑做抵押消费贷,也可以找中介做代购,实在不行的话只能解约了,退回之前所有的款项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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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4195

    2014-03-30 00:00:00

    【一手房按揭贷款合同注意事项】
    1)一手房按揭贷款合同注意慎签认购协议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一旦被购房者选中,开发商就必须向购房者预留该房屋,并就该房屋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不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预留的作法就会给开发商的销售造成影响甚至是损失。同时这也是开发商的一种促销手段,以认购协议的签订给购房者一定的压力,督促其尽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使买卖成交。
    不少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后,对所选房屋不满意,或者不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某些条款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便要求开发商退还其交付的定金或订金。那么,购房者的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呢?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但这里所指的费用,是指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订金"而非作为订立合同担保性质的"定金"。
    而且,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订金",只要当事人是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约定不予退还的,都应依法从其约定。
    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有关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此在"定金"或"约定不予退还费用"的情况下,购房者很可能处于被动的地位,要么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要么拒绝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承受定金或订金的损失。因此,提醒购房者慎签《房屋认购协议书》,注意协议书采取的是"定金"方式还是"订金"方式,有没有"另有约定"。
    (2)一手房按揭贷款合同注意填写合同文本空白处的注意事项
    一手房按揭贷款合同注意商品房买卖合同共列出了24条,其中有许多空白和选项需要双方当事人选择和填写。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购房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选择和填写相关内容时一定要认真审慎地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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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7****0612

    2014-03-30 00:00:00

    【一手房按揭贷款合同注意事项】
    1)一手房按揭贷款合同注意慎签认购协议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一旦被购房者选中,开发商就必须向购房者预留该房屋,并就该房屋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不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预留的作法就会给开发商的销售造成影响甚至是损失。同时这也是开发商的一种促销手段,以认购协议的签订给购房者一定的压力,督促其尽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使买卖成交。
    不少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后,对所选房屋不满意,或者不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某些条款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便要求开发商退还其交付的定金或订金。那么,购房者的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呢?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但这里所指的费用,是指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订金"而非作为订立合同担保性质的"定金"。
    而且,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订金",只要当事人是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约定不予退还的,都应依法从其约定。
    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有关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此在"定金"或"约定不予退还费用"的情况下,购房者很可能处于被动的地位,要么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要么拒绝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承受定金或订金的损失。因此,提醒购房者慎签《房屋认购协议书》,注意协议书采取的是"定金"方式还是"订金"方式,有没有"另有约定"。
    (2)一手房按揭贷款合同注意填写合同文本空白处的注意事项
    一手房按揭贷款合同注意商品房买卖合同共列出了24条,其中有许多空白和选项需要双方当事人选择和填写。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购房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选择和填写相关内容时一定要认真审慎地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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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6099

    2014-03-31 00:00:00

    购房合同签订后马上交到你手上啊!
    按揭合同也是一样,银行放款后就可以把合同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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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1144

    2014-04-01 00:00:00

    商业按揭贷款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商业贷款流程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当你贷款购买房屋时,你同时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通过指定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值,相应的贷款给你。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和购房交易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房产证、首付凭证、纳税证明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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