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0-04-21 16:26:14

作者:zhoulingling1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4月20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提高租住共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额度,这意味着租赁公租房的职工每年可以再多提取一些公积金。那么哈尔滨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是多少呢?

哈尔滨职工租住公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为: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18000元/年、户,县市12000元/年、户。承租人可以凭身份证、租赁合同以及婚姻关系证明,年度内分次或一次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规定上限。

哈尔滨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办理事项

1、提取流程:申请人提出租房提取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款。

2、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

(1)经办人、提取人身份证件原件;

(2)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指定房产部门出具职工本人及 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有效期一个月)。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区无房职工无需提供,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提供网上联机备案的公共住房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票据;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未婚职工提供《居民户口簿》、离异职工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等有效法律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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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冰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

(一)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二)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三)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四)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五)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六)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九)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说明:

1、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直系血亲可以提取。

2、 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应当在解体、破产、废业前统一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

3、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第八条 住房装修以及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等非自住住房均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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