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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子1元卖给子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3-05-25 21:15:44
作者:dingshasha1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有些父母为了将房屋赠予给儿子,而逃避一些手续费,就考虑低价交易,但是这种情况又担心是否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将房屋转让给子女后,父母离婚时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婚后子女的,父母明确表示或者书面约定该房屋为个人赠与子女的,并办理过户手续的,该房屋属于父母赠与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没有任何明示或书面约定,房屋过户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的情形有:
1、婚前买房的,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签订财产协议的,计算婚前财产,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约定的个人财产买房时,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3、父母出资买房赠与的,算婚前财产,婚后父母一方为子女购买的财产以投资者自己子女的名义登记的,视为只赠与子女一方,该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特征
1、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但是,根据相关法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但该条规定的“约定”,主要是指相关法律第十九条的规定。
2、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
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共同共有人就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各共同共有人行使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仅仅及于共有财产的某个部分。
3、各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
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就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也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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