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230条关于“贷款利息”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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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个税扣除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享受“专扣”政策只要走三步: 第一步:对条件,将个人情况与6项“专扣”对照,看看自己符合几项; 第二步:报信息,无论纳税人选择在扣缴单位发工资时享受扣除,还是选择在次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都仅需填报“专扣”信息表相关信息即可; 第三步:留资料,部分扣除项目需要纳税人留存必备资料。
2020-04-13 09: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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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算银行贷款利息
答:1、提前抵押贷款的利息计算方法如下:剩余贷款本金×[(提前还款日-最后扣除日)]×日利率(日利率=年利率÷360)。计算天数的方法是,计算头不作为尾计算,或者计算尾不作为头计算。一次性付清抵押贷款的利息一般等于剩余本金加上利息。2、提前还贷手续:根据银行规定,客户提前还贷需提前一周至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约定还款日期;然后携带身份证和银行按约定日期签署的贷款合同。到银行填写《还贷申请表》和《提前还贷协议》,应银行要求,将需要偿还的款项存入扣除贷款本息的账户;银行会自动扣除贷款;每家银行都不提前偿还贷款。次数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部分退款。3、一些提前还贷的贷款人可以选择两种方式:减少月还款额,还款期限不变;缩短还款期限,保持每月还款金额不变;提前还款申请表一经借款人银行确认,即为不可撤销的,作为贷款合同的补充,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04-08 17: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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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银行房贷的利息是怎么算的?
答:1、提前还房贷的利息计算方法如下:剩余贷款本金×[(提前还款日-上次扣款日)的天数]×日利率(日利率=年利率÷360)。其中天数采用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的方式计算。一次性结清房贷的利息一般等于剩余本金加上利息。比如要提前一次性还清20万元房贷,年利率为6.15%,上次扣款时间为12月8号,提前还款日为12月10号。2、提前还贷手续流程:根据银行的规定,提前还贷的客户需提前一周至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约定还款日期;然后按照约定的日期,携带身份证、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到银行填写还贷申请表和提前还贷协议,并按银行的要求,将需要还贷的款项存到你扣缴贷款本息的账户上;银行自动扣收;各家银行对于提前还贷并没有次数的限制,可以一次全部还清,也可部分归还贷款。3、部分提前还贷的贷款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减少每月还款额,还款期限不变;缩短还款期限,每月还款额不变;《提前还款申请表》一经借款人银行确认后便不可撤销,并作为借款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提前还房贷是表明借款人每个月都在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基数,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经济行为。
2020-04-08 17: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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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答: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范围是纳税人本人或者是配偶,单独或一起使用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购买中国境内的住房,所产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用个人所得税抵扣。一般扣除的标准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的期限最长为240个月。并且每个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用个税抵扣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是采用的定额扣除方式,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分别购买了住房,那么在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来抵扣利息,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同时,也可以按照50%的标准对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扣除。
2020-04-02 09: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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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不提供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自行申报扣除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020-03-12 15: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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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怎么提供住房贷款利息附加扣除信息数据?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电子或者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020-03-12 15: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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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供的住房贷款利息信息,企业怎么核实是否真实?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2020-03-12 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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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答: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020-03-12 1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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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2020-03-12 14: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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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020-03-12 14: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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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2020-03-12 14: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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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020-03-10 13: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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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020-03-09 13: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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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住房利息扣除都要填一次信息吗?
答:第一次填报专扣信息,需要填写完整,便于及时享受,以后月份就不需要再填。年末时如果无变化确认一下即可,有变化则需要做相应更改。
2020-03-09 13: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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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住房贷款利息信息填写出现错误,后果会很严重吗?
答:(1)纳税人不小心填错信息,应及时纠正.(2)如果是纳税人故意造假,“无中生有”提供虚报信息等严重情况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2020-03-09 13: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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