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41条关于“商品房拆迁”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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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平米商品房拆迁有多少钱?
答:您好!按当地政策来,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是不一样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望采纳,谢谢
2016-05-28 10: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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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拆迁后分给的房子属什么性质
答:您好,安置房,住宅的性质,但满5年后,上市交易,就又变成商品房。望采纳
2016-05-21 13: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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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楼板商品房拆迁大约在多长时间内实施
答:你好,请咨询拆迁办,望采纳,谢谢
2016-03-02 13: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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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萧山商品房拆迁能赔多少
答:你好,您好,商品房拆迁是根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评估办法来做评估补偿的。 日后的发展应该会使得集体土地拆迁部分和国有土地拆迁补偿一致,被拆迁人有选择权和话语权,拆迁中出现的问题会由拆迁仲裁机构来裁决,拆迁的户头补偿会依据新的判定标准等。 拆迁补偿的评估依据是以下三种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具体建议咨询当地的拆迁办。望采纳!
2015-11-21 16: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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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商品房拆迁补偿最高多少钱每平方
答:您好, 《内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四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十五条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补偿金额,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产权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拆迁当事人另行协商一致的,依照约定。 第二十六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金的支付时间,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议定并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 实行货币补偿的私有住宅,在公告搬迁期限内提前完成搬迁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给予一次性价格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应根据每一个拆迁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拆迁人提交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七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计算被拆除房屋的补偿金额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人应当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面积实行产权调换。未经被拆迁人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产权调换面积,拆迁人扩大或者缩小产权调换面积超过3%的,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接受。对实行产权调换的私有住宅,被拆迁人一次性付清产权调换补差款并在公告搬迁时限内提前完成搬迁签订协议的,拆迁人可对被拆迁人应缴纳的补差款给予相应的优惠。 拆迁非公益事业用房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用于拆迁安置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每户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 对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米以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被拆迁户不再享受一次性付款优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公告搬迁时当地民政部门确定的为准,其对象为产权人或产权人的配偶。 拆迁已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住宅房屋,应给予照顾。在安置时,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超面积差价款按实际成本价结算(不再享受一次性付款优惠)。 持有城市最低保障金领取证,他处无住房的被拆迁人和已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水、电、气安装立户费,由拆迁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九条 拆迁出租的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或者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了安置的,只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的,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继续承租。 对直管公房住宅房屋的拆迁,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且承租人他处无住房的,被拆迁人可以按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补偿承租人后解除租赁关系,租赁关系解除后,只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也可以按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优惠20%将被拆迁房屋出售给承租人,承租人购房后,按本办法的规定选择补偿方式。被拆迁人不同意出售被拆迁房屋,又不能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由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对直管公房非住宅的拆迁,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拆迁房屋评估总额的1%给予承租人一次性补偿,原租赁关系解除;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直管公房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资金全部用于廉租房的建设。(二)临时安置补助费:市中区、东兴区城区范围内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5元计发;资中、威远、隆昌县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元计发;各乡镇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米每月2.2元计发。超期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本办法的规定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最低保底价政策,每个产权户每月最低临时安置补助费为200元。实行货币补偿的不执行最低保底价政策。 (三)停产、停业补助费:拆除非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需过渡的,停产、停业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评估总额的0.6%按月计发,每月最低不低于300元。因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延长过渡期限的,加发停产、停业补助费,逾期不足6个月的,每户每月增加100元;逾期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每户每月增加200元;逾期1年以上的每户每月增加400元。 第四十三条 因城市房屋拆迁发生的电话、水、电、气、闭路电视迁装等费用,由拆迁人按拆迁时规定的收费标准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 第四十四条 贯彻先搬迁先安置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按规定的搬迁时间和安置范围,对先搬迁户,可优先选择住房。拆迁人对在公告搬迁期限内提前完成搬迁的,可给予一次性搬迁奖励。 希望对你有用,望采纳!
2015-11-13 16: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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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九江市商品房拆迁怎么算房子价格补钱
答:九江市城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 拆迁补偿 第十七条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当规定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和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其他条款;以房屋补偿的,协议还应当规定房屋地点、房屋面积等内容。 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拆迁补偿协议应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八条 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一律以房屋拆迁公告前被拆迁人所持房屋所有权证、公房租用证、户口簿、土地使用权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为依据。拆迁范围确定后,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书面通知:公安部门停止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入户和分户(但出生、军人复转退、高、中等院校的毕业生、婚嫁等确需入户的除外);规划部门停办修房、建房许可证;房屋发证机关停办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公房租凭过户、抵押以及落实房屋政策手续;工商部门停止办理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如违反,所办手续无效,并对当事人从严查处,同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十九条 补偿安置协议可向公证机关依法申请公证,并报批准拆迁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 涉及拆迁港、澳、台胞和侨胞的房屋,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市重点工程建设拆迁按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办理,未列入重点工程的市政建设工程拆迁按国家有关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 拆迁范围内涉及的绿化带、树木、管线、人防等公共设施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拆迁人与有关单位联系,依法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 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第二十三条 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原性质、规模还房或者按《九江市拆迁房屋结构补偿标准》(附件一)给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规划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建筑材料成本结合折旧作价收购。 第二十六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或以货币补偿。造成停产、停业的,按《九江市拆迁房屋非住宅停业补助费标准》(附件三)予以补偿。因公用道设置、楼梯和消防通道的建设,影响还房面积的由被拆迁人按比例分摊。就地还门面的均在商场内以柜台形式归还。 拆除房管部门直管的非住宅房屋按照原建筑面积安置。安置面积大于原面积部分,由被拆除房屋所有人购买。征得房屋所有人同意,也可由房屋使用人按同等商品房价格购买,产权归房屋使用人。非法转让、出租直管非住宅公房的使用人,由房管部门收回其承租使用权。 拆除非房管部门直管的非住宅房屋以货币形式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价格计算。因市政、公益事业、重点工程建设拆除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拆除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私有住宅房屋,拆迁人应按下列办法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 (一)对要求以产权调换的形式在原地或就近偿还住宅房屋的,按原建筑面积归还。超过原房屋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含8平方米),按附件一、四计算购买;超过8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补偿给房屋所有人。 (二)以产权调换形式在异地偿还的住宅房屋,在应安置面积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偿,具体增加标准见《九江市拆迁房屋地段因素增减标准》(附件四)。 (三)对单位自管房和私房,要求作价补偿的,按照附件一、二、四执行。 (四)由房管部门管理的住宅房,还房超出原面积在8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含8平方米),换算成建筑面积后由使用人按基准价(附件一)购买,超过8平方米以外的部分由使用人按商品房价购买,产权归使用人所有。 如无单独阳台、厨房、卫生间的,还房时应按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含本数)设计一套阳台、厨房、卫生间,不算还房安置面积;原住房有独立的厨房或卫生间、阳台的,还房时应扣除。公、私房还房时,公共楼梯、公用过道对产权调换的部分不作分摊,但超出还房面积以外的部分应分摊。 第二十八条 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超过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纠纷尚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申请及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再行拆迁。拆迁前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组织拆迁人及公证人员到场对被拆除房屋作现场勘察记录,绘制图形,拍摄照片,收集有关证据,并依法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九条 对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由拆迁人参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实施拆迁。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作价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 第四章 拆迁安置 第三十条 拆迁人对应当安置的被拆迁人,应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建设工程性质,原则上实行货币安置和异地安置。 第三十一条 被拆除房屋具备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临街营业务。 (一)有产权证书或直管公房非住宅营业用房承租本; (二)有经过房管部门批准的由住宅房改为非住宅房在临街的用于商业经营的第一自然间; (三)有在拆迁公告发布时的已领取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被拆迁营业房的营业执照; (四)有在拆迁公告发布时,该营业房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依法纳税凭证。 第三十二条 拆迁安置确需就地还房的,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设立被拆迁人临时过渡。过渡期一般不超过18个月,从拆迁范围内最后一户搬出之日起算;支付拆迁过渡费自腾空被拆房,上交销匙时起算。 被拆迁人自行解决过渡房的,拆迁人应当按实际过渡期间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元/月付给被拆迁人安置补助费;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过渡期延长在六个月内(含六个月),安置补助费增加50%;超过六个月最高可增加到100%。 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付给安置补助费。但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延长过渡期的,从逾期之日起由拆迁人按前款标准付给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 拆除生产经营性非住宅房,在过渡期内拆迁人无力帮助维持临时生产和经营的,根据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及经营方式支付停业补助费,标准见《九江市拆迁房屋非住宅停业补助费标准》(附件三)。超过规定过渡期限的,按原标准每月递增5%。至20个月止,该标准为最高限额。 企业因拆迁需搬迁设备、产品和原材料的,拆迁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被拆迁人计发适当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被拆迁人因拆迁搬家,由拆迁人付给拆迁搬家补助费。一次性搬迁付给一次搬家补助费,临时性过渡付给两次搬家补助费,每户每次搬家补助费300元。因拆迁过渡或异地安置涉及子女转学,户口迁移等,教育、公安等部门应提供方便条件。 第三十五条 拆迁人应按立体切块提供住宅安置房。对被拆迁人楼层的安置,应按照搬迁先后、面积套户型等因素合理安排;对行走不便的残疾人应当优先照顾;一户安置两套以上(含两套)的,应酌情搭配楼层。安置分配方案应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六条 被拆迁人原安装的水电表、电话、有线电视等,在拆迁时,按规定的标准和一套还一套的原则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标准见《九江市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附件五)。望采纳
2015-11-11 1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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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商品房拆迁,后面要的房子平方要大了一点。补十几万元,可以货款吗?
答:你好,请问之前的商品房有贷款么....
2015-10-08 14:56:04
1个回答 -
商品房拆迁,补偿和营业额有关系吗?
答:各地的政策是不一样的,不过一般情况下包括房屋的拆迁补偿和人口的安置补偿。
2014-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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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商品房拆迁房子房子是我爸留给我的妈妈再嫁后爸和他儿子能分到我的房子吗
答:房子是叛给了你,就是你的,但是你是叛给你爸还是你妈?如果你妈妈是你的法定监护人,而且如果你还没有成年的话,在这种情况下你就还没有话事权,都是你妈妈说了算;等你长大了房子才真正是你的,如果你是成年人,你妈妈改嫁后他们不能没有房产权,居住权有没有就看你怎么说咯。
2014-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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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拆迁有没有拆迁费?
答:没有法律规定国家征用就可以拆只给予补偿而且也没有不足70年要支付违约赔偿这方面的规定显然不合理但是没办法除征用外房屋的安全使用寿命一般不会超过50年根本到不了70年
2014-0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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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拆迁有什么特殊优惠吗?
答:应该不会吧,但是肯定会考虑该处房产新房价作为补偿依据
2014-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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