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顶误差赔偿标准 赔偿

日期:2022-08-22 07:04:53     提问者:134****9274    

4个回答

  • 138****9470

    2022-08-22 13:32:44

    房顶误差赔偿的标准是根据房屋价格及违约责任等具体合同内容综合确定的。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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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6585

    2022-08-22 14:09:10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以内,按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如果买方要求终止合同,则不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方要求终止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的,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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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6449

    2022-08-22 15:01:53

    屋顶误差赔偿的规范是依据房子价格及合同违约责任等具体合同条款综合性确立的。出卖人投入使用的房子套内工程建筑面积或是工程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合同书有约定的,依照约定解决;合同书并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具体的,根据下列标准解决:(一)面积误差比平方根在3%之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钱据实结算,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平方根超过3%,买受人要求终止合同、返还已付购房的钱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允许继续履行合同,房子具体面积超过合同书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之内(含3%)一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依照约定的价钱补充,面积误差比超过3%一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担负,使用权归买受人;房子具体面积低于合同书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之内(含3%)一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出3%一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两倍退还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因为出卖人缘故,买受人在以下届满无法获得不动产权属证书,除被告方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合同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权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资产为还没有完工房子的,自房屋交付应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资产为已完工房子的,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合同书并没有约定合同违约金或是损害金额基本相同的,可以按预付购房的钱总金额,参考中央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企业收取逾期贷款利息标准的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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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6312

    2022-08-22 11:53:01

    屋顶误差赔偿标准是根据房价、违约责任等具体合同内容综合确定的。卖方交付的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不一致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买方要求终止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要求终止合同,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的,应当予以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房价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房价由卖方承担,所有权归买方所有;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卖方应将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房价和利息返还给买方,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房价由卖方双倍返还买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买受人未取得下列期限届满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协议外,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房地产登记期限;(2)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三)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物为竣工房屋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金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已支付的购房款总额计算逾期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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