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晓得武汉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公积金贷款 武汉公积金

日期:2021-11-16 19:01:00     提问者:137****8503    

5个回答

  • 131****8778

    2021-11-17 07:01:55

    1、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提取。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望采纳

    0

其他4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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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7528

    2021-11-16 22:25:12

    1)借款人到企业交存住房个人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交申请,详细介绍自己状况、领到原材料。2)提前准备完整的文本原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包含核实贷款申请表格、买房个人行为是不是合理合法、核准贷款额和限期、明确担保方法等。必须评定的借款,由特定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评定。3)审核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调研通知书,由委托金融机构对借款人开展调研,并具体指导借款人填好相关借款合同。调研內容包含:核查收益状况有保护的人,担保人是不是具备确保资质等。4)承受托金融机构调研合格,委托行出示调研建议提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5)审核根据,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签委贷通知书。金融机构通告借款人申请办理发放贷款办理手续。6)借款协议起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产划归委贷基金账户,再由委托已然资产划归房地产商帐户。7)借款人依照规范的方法准时偿还贷款。8)借款人结清借款等额本息贷款,借款协议和相关贷款担保消除,相关凭据退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住房个人公积金交存到省直、国管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第一步要到交存金融机构提交申请,并依照相关办理手续申请办理。借款人还可以找相关的借款代理公司,授权委托其协助申请贷款办理手续,代理公司扣除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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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7352

    2021-11-16 23:12:05

    一、借款人向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初审合格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调查通知书,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有保证资格。4)受托银行通过调查,受托银行出具调查意见,提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五、经批准,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手续。6)贷款合同生效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然后委托银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7)借款人按规定方式按时偿还贷款。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贷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将相关凭证返还给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的住房公积金存入中直、国家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第一步应向存款银行提出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办理。借款人也可以找到相关的贷款代理机构,委托他们办理贷款手续,代理机构收取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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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9075

    2021-11-16 23:58:11

    公积金贷款申请需携带资料:①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帐号,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②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③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④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⑥期房的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大产证复印件;⑦期房的预售合同或现房的出售合同原件;⑧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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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8929

    2021-11-16 22:39:20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住房公积金交存到中直、国管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第一步要到交存银行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手续办理。借款人也可以找有关的贷款代理机构,委托其帮助办理贷款手续,代理机构收取代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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