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非居住房屋时,货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拆迁 房屋 货币补偿 住房

日期:2015-09-22 09:02:09     提问者:132****5484    

4个回答

  • 134****8647

    2015-09-22 09:22:22

    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2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0

其他3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6****2627

    2016-01-19 21:39:51

    按市场市价的

    查看全文 0
  • 答主头像

    133****6872

    2016-01-30 12:56:00

    不是有钱人,

    查看全文 0
  • 答主头像

    131****6099

    2016-04-22 22:46:41

    本土lz一露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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