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公证后没过户还可以反悔吗 过户 房屋买卖公证

日期:2023-03-19 00:31:27     提问者:    

4个回答

  • 134****4648

    2023-03-19 08:38: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公证后没过户可以反悔。房屋买卖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未办理过户登记所有权不转移。公证不能代替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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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5320

    2023-03-19 06:13: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房屋买卖公证后不转让可以反悔。房屋买卖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所有权不得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以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在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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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5181

    2023-03-19 01:42:2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法律条文的有关规定,房产买卖公正后没产权过户能够悔约。房产买卖务必过户登记,未过户登记使用权不迁移。公正代替不了登记。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协议书方式签署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字、盖公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字、盖公章或按指印以前,当事人一方已执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纳时,该合同成立。法律法规、法规规定或是当事人约定合同理应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可是一方已执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纳时,该合同成立。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开设、变动、出让和解决,经依规登记,产生法律效力;没经登记,不出现法律效力,可是法律法规另有约定的除外。依规归属于集体所有的生态资源,使用权可以不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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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5042

    2023-03-19 07:57: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房屋销售公证后不得转让。房屋销售必须办理转让登记,未办理转让登记的所有权不得转让。公证不能取代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应当在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指印时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同意,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不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合同成立。第二百零九条  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除,依法登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不得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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