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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认贷不认房是怎么回事?
日期:2016-03-16 14:00:19
提问者:137****4019
139****1601
2016-03-16 14:06:00
据记者多方了解,从4月开始,大部分银行已经开始实施,对于首套房、二套房认定都是“认贷不认房”;二套房执行“6改4”房贷新政;在利率优惠方面,首套房房贷基本是基准利率,二套房为基准利率的1.1倍。
房屋认定“认贷不认房”全面执行
“3·30新政”,进一步放宽了购房政策,并明确了公积金贷款“认贷不认房”政策。
按照新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到房屋登记机构开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只以申请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来进行确定。
若申请组合贷款或商业贷款,首套房、二套房的认定就按申请银行的规定来执行。记者走访多家银行了解到,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均表示“认贷不认房”,即对已结清名下所有购房贷款的家庭,不再查房,都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即首付三成。
也就是说,购房者不管名下有几套房,只要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贷款都已结清,那么,无论是申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都是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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