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属于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

发布时间:2020-10-26 14:04:40

作者:tanqian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安置房应该就是国家政府用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其中还有一种安置房是开发商建设的。那么,安置房属于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

安置房属于国有土地。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的资源(土地,煤矿,石油……)都是国有,但是国家给予了每一户公民固定的土地做为宅基地(不可买卖),但是拆迁之后的安置房就宽松许多,公民有着房屋的所有权,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对房屋进行买卖。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1、土地性质。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一样,安置房的土地是属于划拨土地,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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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权区别。

商品房的产权是完整的,但是安置房的产权不一定完整,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安置房就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3、交易限制。

商品房买卖双方确定交易意向之后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但是安置房不一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4、房屋质量。

商品房的房屋价格是随市场波动的,质量越好的而房屋越受到大家的欢迎,开发商在房屋的质量上一般不会作假,但是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察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5、享受的权利。

商品房是完整的产权,享有该房屋的所属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业主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所以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安置房有哪些特点?

1、安置房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安置房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安置房是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是依托地理和小区配套,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5、当然,安置房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现在的安置房都是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安置房只要把8%土地转让金交了,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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