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如何安全付款?

发布时间:2019-11-15 22:11:22

作者:zhaojiaqi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往往会出现卖家收了钱就查无音讯的事情,或者买家付了钱发现房屋被查封或者房屋抵押办不户的情况发生,所以我们在购买二手房时要如何安全付款。

二手房,二手房买卖交易

1、买方应注意收取相关材料

购买者必须收取卖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产权证复印件,这是很重要的一步,以防日后因为某些原因发生纠纷。如卖方是委托他人来签订协议的,则应收取经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然后就是检查受托人与卖方的关系,看他们之间是亲属还是朋友,抑或是其他关系,了解委托的原因,因为房屋买卖是一件大事,因此在通常情况下,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最亲近的人来委托,因此,如卖方委托非亲属来办理相关手续的,购房者一定要亲自与房主本人联系,并核对与售房有关的信息,以防不测。

2、注意购房合同中相关信息的填写

购房合同是一定不能够省略的,在审核签订的过程中无论是哪一方来填写协议中的内容,都应该根据产权证上记载的信息如实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如房屋已出租的,则应注明,并约定如何处理租赁事宜。如卖方尚有贷款未还清的,则应明确贷款余额,还有收取的金额及用途必须填写清楚还有就是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限日期和地点必须明确,协议中的任何修改都应由各当事人同时确认通过,且每份合同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3、明确限制房款交付条件

房屋买卖过程中,作为买方来说,为确保自己能安全平稳地收到所购买的房子,在卖方交房之前切不可将大部房款交由卖方来支配。如果买方是通过银行的监管账户支付房款的,那么只要钱进入了该账户,对卖方来说就不用担心买方收房后不付款,那么从另一方来说就是一定要保证在确保能够顺利收到房子的情况下再将款项结清。

4、房屋产权归属的转换

对房子的买卖双方来说,这就是一个房屋产权归属权的转换的过程,一定要要求在确保收到房产的情况下在进行完整的支付行为,而且时间上应尽可能紧密衔接,不要留下太多的间隙。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权的证明。也就是说,无论房屋是否已交付,只要房子的产权还在卖方的名下的话,那么卖方在法律上仍然是交易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一定要及时办理房屋产权的过户登记手续,然后再进行房款的支付。

5、中介代收与自行交接的问题要注意

一些不法中介公司往往声称称卖方让他们代收,而且办手续会快一些。购房者不了解过户程序,出于信任就打款。而中介拿到钱后就人去镂空,过户手续也不可能再办了。但是自行交接也不是那么的完美,因为与卖家直接交易,看似省去了中介那一道,但也有卖家在交易时暗藏猫腻。比如卖方利用购房者买房心切的心理,要求直接收取房屋全款,但在房屋登记部门交件时,付了钱的购房者才知道,卖方房屋早被法院查封,根本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而卖家早已逃得无影无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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