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23条关于“离婚分割”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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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婚房如何分配?
答:1、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2、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4、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5、以父母名义买房,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6、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2021-05-27 09: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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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分割财产要注意什么?
答:协议离婚分割财产要注意:1、协议离婚的自愿性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协商一致。根据《婚姻法》第31条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应当载明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事项。 2、离婚财产分割部分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有权在一年内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由此可见,当事人协议离婚时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3、注意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认定问题。日常生活中,存在夫妻双方为办理登记离婚或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约定,但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该协议是否有效存在争议。
2019-09-28 15: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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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女儿离婚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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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9 16: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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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房产需要交税费吗?
答:分割财产,是你夫妻双方用什么方式分割是房子给一方,另一方给现金。还是两个人共同把房产卖完,在把钱给对方一般后面的方式不可取,需要很多费用,比如房子如果没超过5年有税,买卖所需费用等等,具体到房产所查询。离婚房产分割是过户的话该过户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80元,不需要交税。
2017-03-15 17: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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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房产时对竞价结果反悔该怎么办
答:您好像这种情况的话,就去投诉她啊
2016-11-16 1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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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离婚分割吗?
答:二、婚前房产婚后还贷、婚前婚后房产咨询1、婚前付首付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的,按照比例分配,婚前支付的房屋价款为个人财产,婚后支付的房屋价款是共同财产。2、分配时,先划分共同财产的比例,然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3、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是受到永久性的保护的。4、除去首付以及婚前一方所偿还的部分,剩下的就是婚后一次性还清的那部分,那部分资金算作你们共同财产。5、婚后这个房子你们共同还贷的那一部分你才拥有一般的产权。6、婚前交首付,婚后一起还贷,可以要求将房产证改为两人的名字吗?产权证上是可以加上两个人的名字的(甚至更多人的名字)。但是真正的产权人只有一个,其他加上去的名字都是属于共有人,可以去产权中心办个共有权证。男方是在婚前买的房,做公证的时候并没有加上女方的名字,那就是说女方是没有份的,那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女方参与还款,那可以去做个公证,那就可以把你追加成共有人,也就可以成为共同还款人。三、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2、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购买,应当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权利。3、房屋是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是以登记为准,登记之日为法律认定的所有权取得之日。4、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5、因为该房屋所有权在婚后取得,所以应属于共同财产。6、但因是婚前个人出资购买,所以用于购买房屋的这部分钱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7、如果房产证取得的时间是结婚后,而且你们又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应是夫妻共同财产。8、一般情况下,以房产证办在结婚证之前还是之后,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9、如无特约定,各占50%的份额,也可以自行对此进行约定。四、婚前房产婚后卖、婚前房产买卖2、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入为共同财产。3、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的,最好是做个公证。4、因为现金属于种类物,发生纠纷很难说清是谁的。5、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进行其他投资所得的收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6、比如将此现金进行股票投资所得的利润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2014-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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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的房子是我父母的名字,现因为感情问题我妻子要求将房子改成我们俩的名字。万一离婚分割住房吗
答:如果房子房产证目前仍是你父母的,法律上那房子就不是你的财产。离婚时该房产不属于可分割财产。如果在你婚后已过户给你,那就有些麻烦了,因为依照现行婚姻法规定,婚后一方取得的财产若无特别的法律规定,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房产便成为共同财产,即使你妻子不要求将她名字添加在房产证上,结果也是一样。《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里所指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而非将已有的不动产赠与子女并过户,因而你这情况也无法适用这一条。综上分析,只要目前这房子产权是你名下的,我认为假如你俩离婚,女方就有权要求分割房产。
2014-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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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问问离婚分割房产后,房产再出售的五年期限是怎样计算的
答:个人出售离婚财产分割取得的房产,按以下方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是财产分割前夫妻双方或一方有偿取得的,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蚌地税〔2006〕94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能完整、准确提供房产原值或其他费用凭证,并能准确计算房产原值、费用和应纳税额的,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未完整、准确提供房产原值或其他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产原值、费用和应纳税额的,按照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房屋是无偿取得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以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且不得实行核定征税。对离婚分割财产取得的房屋,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提供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及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等方可办理。以上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办理,感谢你对地税事业的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问。
2014-03-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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