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131条关于“房屋继承”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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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户口迁进来是不是就有房屋继承权
答:继承是针对直系亲属的。
2014-02-22 00:00:00
8个回答 -
房屋继承权
答: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4-02-22 00:00:00
13个回答 -
请教下房屋继承权的问题。
答:首先该房屋作为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是你奶奶的,剩下的一半才是遗产的范围,我配偶,子女之间进行分配。你爸爸不想买房子是可以的,只要将房子买下,扣除自己继承的部分,将钱补给其他继承人就是了。如在房屋出卖价上有分歧,可以找评估机构评估。
2014-02-25 00:00:00
2个回答 -
房屋继承款分配问题
答:公正不是必须环节。如有保留当初的购房协议和付款凭证,或相关无关系利害人的证词,或分房协议,你就无需再分。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如果当时已经处理清楚,并得到所有人签字认可,不存在强迫,非自愿的情况,财产分割协议就是有效的。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协议分割有效,那产权就划到你的名下,无需再给予补偿。
2014-02-25 00:00:00
2个回答 -
有关房屋继承问题
答:遗产应该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014-03-07 00:00:00
6个回答 -
关于北京房屋继承、赠与、和过户哪个划算?
答: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而且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未婚证明)到场,房产过户带房产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先查档(核实买方是否第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过户。以下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请参考。1.契税:如果购买者是第二套房产:契税为3%;首套房产144平米以上是3%;90-144平米为1.5%;90平米以下为1%。2.营业税●成交价的5.5%(满5年免交)3.个人所得税●成交价的1%4.交易手续费●6元/M2;5.转移登记费●80元/件6.产权证查档、房产证贴花●50元左
2014-03-21 00:00:00
7个回答 -
把户口迁进来是不是就有房屋继承权
答:如房产证,土地证上都是老大的名字,那么弟弟就不能继承权了!如不是老大名字,则为兄弟共同继承!
2014-03-23 00:00:00
6个回答 -
房屋继承需要缴纳什么税?金额如何计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无偿赠与的减免税提出了严格要求..继承须按3%交契税根据《通知》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的规定是,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从《通知》的规定内容看,今后不论是否法定继承人,其受赠的房产都要征收契税,征收额度为赠与房屋市场价的3%。以一套现值30万元的房子为例,过去子女继承免征契税,今后就得交纳9000元契税..继承房产再出售征20%个税近日公布的《通知》明确规定,包括继承、遗嘱、直系亲属赠与等房屋赠与的受赠人,在取得无偿赠与的房产后再次转让时,要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能像自购住房出售时那样,采用政策相对宽松的核定征收方式,只要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至3%缴纳个税就行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个人无偿赠与房屋税收通知,在治理房屋假赠与的同时,对继承、遗嘱等方式取得的住房都作了税收方面的规定。继承房产在出售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虽然不属于遗产税的范畴,但的确是与个人拥有遗产这种收入相关的一种财产所得税。该律师还指出,虽然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房屋赠与税收的通知中,继承房产在出售这一关“免掉”了营业税,但是个人所得税却要和其他赠与“一视同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遗产税要看转让时间公布的《通知》规定,无偿赠与行为应区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第二类是其他无偿赠与行为。对于以遗嘱、继承等第一类方式取得的住房,其购房时间仍按原规定执行,即其购房时间按发生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而对于以其他无偿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其购房时间确定为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通知》还规定,受赠人再次转让该项房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受赠房产,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得采取“核定征收”(按房屋估值1%计征)的方式,必须严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据实征收”..根据《通知》规定,受赠房屋后,若再转手,要不要征收营业税?这涉及到是否符合“满五年免征营业税”的问题。因此,首先取决于如何计算“购房时间”。针对《通知》中的规定,对于非遗嘱、继承等的“其他无偿赠与行为”来说,购房时间将会“重新计算”。如果房产受赠不满“五年”就转手,那么,缴纳营业税将不可避免。再转手须按20%征个税..
2014-03-23 00:00:00
4个回答 -
我是否有房屋继承权
答:如果婚前的您没有,婚后买了就有
2014-03-26 00:00:00
6个回答 -
我的两个姑姑是否有房屋继承权
答:按照继承法规定,你爷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爸爸、叔叔、姑姑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你、你表兄妹(姑姑的子女)、你的堂兄弟(姐妹),就是你大伯和叔叔的子女为第三顺序继承人。所以,你不能享有与你姑姑同等的继承权。如果是你补充的这样,有三个要素值得把握,一是爷爷奶奶当时是否健在,如有一个老人健在,她的卖房行为都是无效的;二是你父亲叔叔是否健在,健在,她的卖房行为都是无效的;三是当时你是否年满18岁,年满18岁,她的行为不合法,如果你当时不满18岁,爷爷、奶奶、你父亲又都不在,则她的行为有效。如这样就只是存在财产分配问题。建议还是问问法律方面的人事,给你一个法律服务网站,给徐滔留言,点击“留言徐滔”就行,他会给你答复的。记住他给你的编号哦!
2014-03-27 00:00:00
2个回答 -
房屋继承权转让协议书如何写?
答:这个不用写协议,直接去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你办理继承公证的同时,让另外二位放弃继承,然后到房地局就可以申请变更手续了
2015-05-16 15:12:00
1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