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搜索到53条关于“以房养老”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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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是什么?为什么说骗局?
答:“以房养老”骗局就暴露了法律防火墙出现的漏洞,惩治犯罪的手段也要与时俱进,亟待相关部门打好“法律补丁”,补牢存在的法律漏洞。老年人与陌生人签订房产过户的委托合同,涉及财产金额大,公证处更应该谨慎从事,不能只是教条地按照规定自认为尽到告知义务就行了,公证处也有责任甄别签字是否是老年人的真实意愿。而对于老年人有可能陷入骗局的情形,公证处更应该报警处理,让公安介入调查,避免老年人陷入到骗局中。社村通平台每天都有分享很多养老信息。
2017-08-07 16:39:08
3个回答 -
什么叫以房养老?
答:“以房养老”的第一种方式是老年人把自己的房产交给由政府背景的公益机构或者银行,然后老年人的养老费用由公益机构或者银行来按月提供,到他病故后,剩余的部分交给他的继承人;第二种方式是“以房换养”:有些老年人把房子交给福利机构,然后享受福利机构的服务,他的房子由福利机构出租,等他过世后房产由福利机构处置;还有一种方式叫“以房自助养老”,就是把自己的房产提前卖给一个公益机构,公益机构一次性把钱给他,他再从公益机构把房子租回来,自己还住在家里,自己付租金。我国首个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近期已正式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老年人可将自己的产权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并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取养老金,直至终身。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也曾有“以房养老”试点方案出炉。
2017-08-01 14: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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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以房养老?
答:以房养老(Reverse Mortgage),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按计划“以房养老”政策会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
2017-07-31 17:30:52
3个回答 -
什么叫以房养老?
答:以房养老(Reverse Mortgage),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按计划“以房养老”政策会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
2017-04-17 15:12:15
3个回答 -
以房养老是什么意思怎么办理?
答:以房养老模式多。据我们大致归纳可包容30种。 (1)“倒按揭”养老。以房养老中最为人所知也最复杂的一种。 以房养老 (2)售房养老。简单而言,售房养老就是“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大家在60岁之前,通过储蓄存款、按揭贷款的形式,购买住宅,并在60岁之前还清所有房款的本息,取得该住宅的全部产权。再在60岁退休养老之时,将该住宅的产权予以出售,依靠出售该住宅的余值来养度自己的余生,达到养老保障的目的。 (3)家内售房养老。家庭内部父母与子女两代人之间的一种房产继承与赡养的特殊方式,父母在世时用拥有房产向子女出售,以换取养老用的款项。 (4)投房养老。用钱投资第二套或更多套房产,赚取钱财用于晚年养老,或用出租住宅的租金收益养老。 (5)投资返本入住。开发商将住房出售给老年住户后,又在一定期限内将售房款项逐年向老年住户全部返还,带老年住户去世后,开发商重新将住房收回。对住户来说可称为“投资返本入住”。 (6)合资购房。老年人需要购买适合养老的住房,但在资金不敷使用时,联合其他机构或个人合资购房,房屋购买到到收受,老年人率先使用,带老年人身故后,将该住房移交给合资对方享用或自主支配。 (7)购房返款养老。房产营销机构从大规模营销房地产中,获得的超额营销费用中结余部分资金,返还给购房客户并投入金融机构积累理财,并于客户年老后作为养老资金。 (8)父子合资购房养老。父母与子女合资购买住房后,与子女共享房屋产权,父母首先居住该住房,身故后将住房遗留给子女继承。 (9)父子接力贷款购房养老。老年父母希望贷款购买新房居住,限于资金不足,向银行贷款已超出年龄,故此与子女一起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将来贷款本息也由父子接力合作归还。 (10)异地养老。异地养老是离开自己的家乡,到其他更适合的地域,或更为节约合理地度过自己的晚年生活,如城市到乡村,乡村到城市,如旅游养老、海外养老等等。 (11)基地养老。在大城市周边的生态环境优越的地域,大量建造养老基地,并附设以完备的设施服务,将城市中的老年人自愿移入基地养老,将老人原居住的住宅价值通过价值转换,便换位老人养老所需要的现金流入。 (12)老年公寓养老。老年人到老年公寓居住养老,将原来居住住宅的价值搞活,支付公寓的各式用费。 (13)老年社区养老。老年人将自有住宅做其他处置,自己入住大型老年社区养老,用房产处置的收入弥补老年社区的房租和生活护理用费。 (14)农家养老。城市的老年人到生态环境较为优越、交通便利或有亲缘瓜葛的农村,购买或租住住房,在农村养老生活。 (15)集资合作养老。富裕起来的老年人动用自己的财力,合资建造自己需要的养老机构,并在机构中自我管理运营,舒适养老度过晚年生活。 (16)住房置换养老。通过住房资源的置换,将住房的价值搞活或居住场所发生变更,以期更符合养老生活的实际情形。 (17)售房入院养老。老年人将自有住宅出售,自己住到养老院或养老基地中,作舒适养老。 (18)售房入院+养老寿险养老。本模式是在售房入院的基础上产生,老年人将住房出售后自己居住到养老院舒适养老,房款则趸交与寿险公司,办理终生型的养老寿险产品,以保障终生生活无忧。 (19)租房入院养老。老年人将住房对外出租,自己用租金居住到养老机构,将来自己身故后将住房移交子女继承。 (20)宅基地换养老。老年农民集中居住养老公寓,用宅基地换去养老保障。 (21)农房换市区房养老。以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以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 (22)招徕房客养老。老年人空有较大住宅,却空落落少人居住,现将部分空置房间对外出租,收取租金养老。 (23)购养老房养老。老年人购买适合养老的住宅,长期居住安心养老,度过晚年生活。 (24)合居共住养老。若干志同道合的老年人将住房资源予以重新配置后,合居共住一起养老。 (25)托付赡养养老。儿女整日工作忙碌,故此将自己应对父母尽到的赡养义务,有偿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26)遗赠扶养养老。如某孤寡老人无儿无女可做晚年依靠,也无过多现金可资养老运用,却有一套可观的房产,这就可以同某位可靠人士签约,由对方负责自己有生之年生活赡养的义务,到自己寿终正寝之时,所遗留房产和其他财产都留赠给该扶养人员作为补偿。 (27)以房换养养老。“给我你的房子,我为你养老送终”,可称为我国民间社会长期来就有的遗赠扶养的“现代版”,发达国家倒按揭房产养老模式的“修订版”。 (28)住房出典养老。老人可以选择住宅出典,取得整笔款项用于投资,获得投资收益后再将房屋重新赎回,余剩部分用作养老支出。 (29)以房自助养老
2017-03-18 17:18:14
1个回答 -
通过幸福优居,以房养老项目买的房子房产需要抵押吗?
答:您好这个肯定是需要得
2016-12-03 09:45:38
1个回答 -
通过幸福优居,以房养老项目买的房子房产需要抵押吗?
答:您好,2016年10月29日,龙泰御花园·馥郁城项目与幸福优居公益活动成功签约,该项目成为洛宁县首家与幸福优居签约的项目,也是目前洛宁县唯一一家经过审核通过后允许实施免费赠予养老金发放政策的优质项目。实力强,品质佳,口碑好,热衷慈善,优中选优,选老百姓放心的企业,让老百姓住满意的房子!这不仅是“幸福优居公益活动”选定开发企业(楼盘、项目)的标准,更是对老百姓的一种承诺和责任!在经过河南省助残济困总会幸福优居公益事业服务中心综合考察、层层选拔后,最终选定龙泰御花园·馥郁城项目成为幸福优居公益活动洛宁首家合作项目。龙泰御花园·馥郁城正式列入“幸福优居”以房养老慈善公益活动,主要有以下4点原因:1、龙泰御花园·馥郁城项目,洛宁当地前三名的优质楼盘,五证齐全,房屋质量有保证,各项开发硬性指标均达到“幸福优居公益活动”配对项目的准入标准。2、龙泰集团,资金实力雄厚,从2011年进驻洛宁,先后获取了神灵寨景区的开发权和近千亩的土地储备,在洛宁当地无不良口碑,无不良债务,是一家可以让老百姓放心的开发企业。3、龙泰集团隶属于河南申泰控股集团,该集团是洛阳地区,乃至全省、全国知名综合型企业集团,已形成资本运营、旅游服务、文化产业、房地产开发等多种主营业务,实力雄厚,后续服务有保障。4、龙泰集团是一家热衷于慈善公益事业的爱心企业,自2010年以来,先后多次参与捐赠“同心公益” 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乐于奉献社会,值得老百姓信赖!河南省助残济困总会幸福优居公益事业服务中心郑重声明:在没有经过河南省助残济困总会幸福优居公益事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签约允许的情况下,任何开发企业不得借助任何形式推广、宣传、嫁接“幸福优居公益活动”,一旦发现,河南省助残济困总会幸福优居公益事业服务中心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最后,河南省助残济困总会幸福优居公益事业服务中心再次提醒各位报名参加幸福优居公益活动的购房群众,目前在洛宁县龙泰御花园·馥郁城是幸福优居公益活动的唯一签约指定项目,只有这一家项目享有免费赠予养老金发放政策。若有其他优质项目正式列入 “幸福优居”以房养老慈善公益活动,河南省助残济困总会幸福优居公益事业服务中心将第一时间在幸福优居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公布。
2016-11-28 15: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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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适合以房养老?
答:北京市民政局公布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其中明确提出,北京市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同时,也鼓励发展商业性老年保险,支持商业保险企业开发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并采取政府引导、个人交费、企业让利相结合的方式,试点探索建立长期照料护理保险。对于此次在规划中提出“以房养老”,北京市老龄委相关人员表示,这并不是说要政府部门去开展,而是由政府来鼓励企业等相关机构去试点开展这项业务。至于老年人为什么可以选择“以房养老”,乐成养老运营中心副总经理赵良羚站在一个老年人的角度解释了这个问题:“很多老年人实际上是没有办法了才拿房子养老。现在保姆比较贵,差不多要2500元左右,而不少老年人的平均退休工资只有一千多元,最多两千多块钱,单独请一个保姆是超出经济能力的,这时候就想到了拿房子养老。”中信银行总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助理王剑介绍,根据数据分析,55岁以上的客户占到他们整个客户构成的25%左右的比例,很多老年朋友不太愿意用卡,更多的是现金交易和柜台取现。很多银行的方便设备,如ATM机和网上银行,老年人更不愿意用,觉得不安全,一些银行也缺乏对这些老年客户在这方面的培训。所以,中信银行希望在养老、敬老这方面可以做一点事情,专门为老年朋友推出这么一张卡。“养老按揭”和国外最大的不同是,他们还是基于老人最后要把贷款还给银行的设想,由老人的子女把钱还给银行,房子还是老人自己的,而不是房子归银行来设想。对于什么人适合“以房养老”的问题,王剑认为,首先是有一定经济实力,有两套以上房产,具备偿还能力的老人是他们的目标客户。另外,这些老人的子女通常不在身边,无法或不方便居家养老,而贷款的目的是为了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比如外出旅游或者添置必要的生活保健设备等,让晚年的生活更有保障。
2016-03-05 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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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适合哪些人群?
答:以房养老具体来讲没有适合的人群,主要是看人的观念,当父母的希望给儿女减轻压力可以靠自己以房养老,或者子女靠不上的也可以自己以房养老,以房养老可以买一个房价发展潜力比较大的城市,买一套房子,等需要到养老的时候,把这套房子卖了去一个小城市买一套房子住,安逸养老。
2016-03-05 16: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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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对以房养老评价如何?
答:以房养老政策在我国实行的时间还不是很久,很多人都不是很接受和抵触这个观念。在国内的反响和评价都是负面的消息比较多。
2016-03-05 16: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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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现状如何?
答:中国老年群体是一个有房产但相对贫困的群体,相对他们相对低下的退休金。通过“以房养老”,既盘活了老人沉睡的不动产,也解决了老人养老资金难题。真正符合条件的老年申请者很少,一是房产非老年人独立自有,二是子女有分歧意见,三是家产传后的传统观念最后占了上风。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1.94亿,2020年将达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单说就是“以房养老”,老人把已经付清贷款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通过数据统计和精算,综合考虑房主的年龄、预期寿命、房产若干年后的价值等因素,定期发放给房主一定数额养老金,房主去世后,房产归金融机构所有。北京市将推进“租房置换”。租房置换则是通过出租房屋获取租金,最终通过租金收入来入住养老院。“租房置换”是对“以房养老”形式的一种拓宽创新,既可以加强对房产资源的利用,还可以避免老人对丢失房产的担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要完善养老服务业的投融资政策。金融机构要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信贷需求,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通过完善投融资政策,将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正按揭风险随时间的推移不断减小,倒按揭是时间越长风险越大。确定“倒按揭”利率是个难题,贷款额少,老人不乐意;贷款期长,机构吃亏。机构担心房价会下跌,抵押物会缩水,担心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到时候政府会把土地收回,担心产权不清晰,老人去世后,子女再纠缠。养老金短缺,不能依靠“以房养老”来解决。增加养老金很重要的是增加投资的问题,在美国是由不同的投资公司在政府允许下管理养老金,而我们不是,我们的个人账户全部在政府手里,政府把所有风险都揽在自己身上,你想要个人投资只能拿养老金之外的钱自己想办法,做家庭投资。“以房养老”是解决了老年人养老资金的问题,但是有钱也未必能买到优质养老服务。
2016-03-05 16: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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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以房养老有哪些难度?
答:通常所说的“以房养老”即为“住房逆抵押贷款”或“倒按揭”,是指老年人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经过评估后获得一笔款项,由金融机构按月发放给抵押人用于养老直到其身故。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这种贷款方式最大的特点是分期放贷,一次偿还。老人为何担心“以房养老”打通了不同性质养老资源转换的一座桥梁,这就是房屋资源和现金资源可提前置换。通过以房养老,“养老金”的筹集渠道可望拓宽。以房养老作为一种市场化运作的养老方式,给有产权房并有开发房子商业价值意愿的老年人多了一个商业保险养老的选择项目。国务院《意见》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开展这方面的试点,其目的是探索符合国情、满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的养老保险产品。长寿时代的养老压力急需多样化的养老模式来化解,养老无疑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但客观事实是“未富先老”极大地制约了政府的养老能力。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这个责任目前只是个兜底的“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保责任。以后蛋糕做大了,“边富边老”才可能增加对老年人的福利保障。但我们也发现,关乎未来的选择总是充满变数。“以房养老”的概念2003年从国外引入,但10年过去了,国内却几乎没有实质性进展,乏善可陈。2003年后,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均不同程度地尝试过“以房养老”,但均因效果不理想而搁浅。中信银行也于2011年推出“以房养老”按揭贷款业务,但该业务推行以来在深圳、合肥等多地交易量为零。这到底是“以房养老”项目本身难以操作还是中国缺乏“以房养老”的政策环境?以国外的经验看,“以房养老”有个天然的好处就是合理避税,在“留房给子女但交大笔税金”情势的挤压下,人们对“以房养老”有了明确的需求。 此外,一些发达国家之所以能推行“以房养老”,与其贷款、担保、资产评估等机构及个人的信用系统完善健全有关。“以房养老”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养老方式?笔者认为这是商业化兼个性化的“提前套现、作用加补”的小众养老方式(简称“商业化套现加补式养老方式”),因为“以房养老”可以使房子提前变现,一方面对于有很好经济保障的老人来说,“以房养老”可以让这部分老人过上“锦上添花”的好日子,这就是“加”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于经济保障不好的老人来说,“以房养老”可以补充养老金不足甚至“雪中送炭”,这就是“补”的作用。对于未富先老的中国来说,“锦上添花”是极少数的情形,而且对老人来说,面对种种的不确定和风险,是不是“以房养老”也是无所谓的事情。对于“雪中送炭”的情形,老人的确有需求,但必须规避风险。以房养老的需求市场到底有多大,情况不明朗。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数据显示,中国拥有自主产权住房的城市老年人为79.2%,表明看来有大量城市老年人将是“以房养老”模式受益主体。但问题在于,对房屋有自主产权的老人并非有绝对的处置权。大多数有子女的老人即使有以房养老的想法,也会考虑到子女的房子继承权而有忌惮,不会轻易提出这种想法,否则可能伤害子女的感情,影响亲子关系、代际关系的和谐。说得直白一些,在中国以亲子关系为轴心的伦理和文化中,老年人虽然有房屋产权,但很可能是“名义拥有者”,儿女才是“实际拥有者”。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传统观念下房产寄托了家庭太多情感,多数人是过不了“观念坎”。 文化的力量常常要大于法律,这些都是心照不宣的人文国情。上海民政部门调查则显示,高达90%的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愿意倒按揭的不到10% 。从可行性来看,子女在国外定居、子女放弃房子继承权、无子女或者失独老人是推行“以房养老”比较适合的人群。“以房养老”是否可行的基本前提是,“以房养老”不仅可以给老人带来令人满意的收入,而且可以给金融机构带来预期的收益,也就是双赢的结局,否则就不完美甚至难持续。以房养老的难度在于,对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中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关键因素难以预测。这对金融机构而言都是巨大的未知风险。
2016-03-05 1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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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能走多远?
答:日前,保监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俗称“以房养老”)试点正式启动。“以房养老”并非新鲜话题,早在多年前,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就开展过相关试点,可最终效果却不佳。原理上,“以房养老”符合保险业的大数法则,即只要通过精算后,批量地从事该业务,金融机构就有利润空间。可是根据以往经验,老人和保险公司存在看不见的博弈,实现统计学上的“大数”,在推广之初并非易事,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更抑制了“以房养老”的规模。正如古语所言,民知尊长养老而后能入孝弟。“孝”字反映了我国绵延千年的家庭养老文化,对于国人来说,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律义务,也是一项基本道德准则。即使拥有退休金,不少老人心中仍深植着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对于住了一辈子的房屋,很多人宁可去世之后留给子女继承,也不愿意抵押养老。因此,“以房养老”的模式在目前看来,只适合少数无子女或失独的老人。即使国外拥有成熟的“以房养老”模式,也并非主流,只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之外的补充形式。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逾2.02亿,占总人口 14.9%。相关部门推出“以房养老”,确实可以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但并不意味着政府的养老责任就可以“缺位”。有关部门在重视补充养老模式的同时,更要着眼于大众养老模式,注重我国本土的养老传统,创新现代养老方式,加大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供给,鼓励民营的养老机构参与到养老市场中来,提高老人的养老质量。“以房养老”并不可能成为养老模式的主流。因此,除了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之外,也要找到符合中国传统的现代养老模式。
2016-03-05 15: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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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的问题如何解决?
答:日前,《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这是我国政府部门首次明确提出“以房养老”模式时间表。那么“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但是这个政策出台以来社会上也出现了很多的声音,大部分是不认同这样的做法,那么,对于现阶段的“以房养老”来说,所面临的问题都有哪些呢?法律制度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层面的“以房养老”就很难推行。“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以房养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如何保证这些行业、部门公平、公正地经营、管理和执法,在当前法治不健全的条件下是个极大的挑战。就拿房地产评估来说,由于起步较晚,中国房地产评估机构还极不规范,不但整体素质偏低,而且市场存在恶性竞争,有争议的评估结果,尤其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更难以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有相关人士表示,在将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应设立对老年人居住权的优先保护原则。养老观念“养儿防老”的观念一直还在影响着这一代老人。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给养老院,不给子女,许多老人和年轻人还难以接受。在当前经济还不怎么发达、贫富差距还比较大的情况下,许多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也难以攒下一套房子,到老了,却又不得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以贷款养老,这怎么都让人感觉银行似乎在“抢钱”。有评论者指出,“以房养老”折射出的是中低收入群体深深的无奈。养老机构老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房子到养老机构,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养老机构不够完善。好点的养老院收费太高,还要找关系;差的服务又不到位。金融机构“以房养老”金融产品推出的最大阻力来自于金融机构,其中担心房价下行是主要原因。一位保险从业者说,这项工作的“难度在于,对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中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关键因素的难以预测。对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来说,倒按揭与正按揭恰恰相反,时间越长风险越大。产权制约我国推行的住宅用地70年年限也是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普遍担忧的问题。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后,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保险公司或银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来补偿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一方面所能承受的给付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风险也较大。
2016-03-05 15: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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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以房养老的表现形式: (1)子女养老,房产由子女继承; (2)抚养人养老,房产由抚养人继承; (3)租出大房再租入小房,用房租差价款养老; (4)将房子出租出售,自己住老年公寓 用租金或售房款养老
2016-03-05 14: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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