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如何申请廉租房 济南 济南公租房 廉租房申请

日期:2023-03-01 09:57:44     提问者:138****0269    

4个回答

  • 131****1795

    2023-03-02 17:19:58

    1、领表,有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由工作单位统一到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相关的申请审核表。无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填表、准备材料,领表后,申请单位和申请家庭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盖章确认,并按照前条规定的内容准备材料;
    3、初审、公示,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资料由单位负责初审,合格的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资料,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合格的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4、定向申请,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由申请单位持相关材料,根据当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置,统一到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定向申请;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根据当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置,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定向申请;
    5、审核、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向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审核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6、核准,市保障中心应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符合申请条件的,先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放《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0

其他3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6****1270

    2023-03-03 05:13:26

    1、领表,有工作单位的申请家中,由工作单位统一到单位所在区域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领到有关的申请审核表。无工作单位的申请家中到户籍所在地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领《济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填写表格、提供材料,领表后,申请单位及申请家中依照报表标准进行填好、盖公章确定,并依据前条的规定内容提供材料;
    3、评审、公示公告,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济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信息由单位负责评审,达标在企业内予以公示;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济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信息,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承担评审,符合要求的先后在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服务处予以公示;
    4、定项申请,有工作单位的申请由申请企业持材料证明,依据当初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楼盘部位,统一到单位所在区域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明确提出定项申请;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材料证明,依据当初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楼盘部位,到户籍所在地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明确提出定项申请;
    5、审核、递交申请原材料完备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需向申请企业或申请人出示书面凭证;申请原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企业或申请人需更正的原材料;审核期限自审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6、审批,市保障中心解决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做出是不是批准的建议。合乎申请要求的,先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在公示公告,公告期5日,公示无异议或质疑站不住脚的,派发《济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证书》。对不符合申请要求的申请人,应书面形式通知并说明原因。

    查看全文 0
  • 答主头像

    134****1407

    2023-03-02 22:25:56

    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有相关材料,根据当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位置,向户籍所在地区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定向申请;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有相关材料,根据当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位置向户籍所在地区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定向申请;

    查看全文 0
  • 答主头像

    137****0998

    2023-03-02 18:33:09

    1、领取表格,有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由工作单位统一到单位所在地区住房安全管理部门领取相关申请审核表。无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区住房安全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填写表格、准备材料、收到表格后,申请人和家庭应当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盖章,并按照前条规定的内容准备材料;
    3、初审、宣传、工作单位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资料,合格的在单位内公布;无工作单位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资料,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合格的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公布;
    4、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应当根据当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地点,向单位所在地区住房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定向申请;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应当根据当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地点,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定向申请;
    5、申请材料齐全的,区住房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或者申请人出具书面证明;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者申请人需要纠正的材料;审核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6、经批准,市安全中心应当对区住房安全管理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批准的意见。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市住房安全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上公布。宣传期为5天。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颁发《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书》。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

    查看全文 0
无数据

您查看的问题暂时没有人回答哟~~

长沙拼团购房239群(183)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209人申请入群

相关问答

相关百科

手机号码验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

* 根据国家网信办最新规定,只有进行身份认证的 用户才能进行相关信息发布。

成功

你的回答已提交后台审核

你的回答提交失败
请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