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离婚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离婚房产过户 夫妻 如何办

日期:2022-05-10 09:31:06     提问者:137****3028    

4个回答

  • 135****3280

    2022-05-10 10:06:47

    双方带着自己的身份证,离婚证,原不动产登记证书,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参考如下法条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0

其他3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3****5104

    2022-05-10 10:13:30

    双方持身份证、离婚证、原房地产登记证到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记手续。《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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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1****4965

    2022-05-10 10:26:59

    彼此带上自身的身份证件,离婚证书,原不动产登记资格证书,到房地产所在城市的不动产登记组织参照如下所示法律条文申请办理变动登记办理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申请人理应递交以下材料,并对申请办理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承担:(一)登记申请报告;(二)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材料、委托授权书;(三)有关的不动产权属由来证实材料、登记缘故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资格证书;(四)房产界址、室内空间界线、总面积等材料;(五)与其他人利益关系的表明材料;(六)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其本规章实施办法要求的别的材料。不动产登记组织应该在办公区和门户网公布申请办理登记所需材料文件目录和示范性文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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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7****4481

    2022-05-10 09:43:58

    双方凭身份证、离婚证、原房地产登记证到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2)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房地产所有权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地产所有权证明;(4)房地产边界地址、空间边界、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益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门户网站上公开申请登记所需的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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