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是否都需要到指定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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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722
2020-12-11 18:49:07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买卖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到房地产交易部门来,以便合适双方的买卖行为是否真实可靠有效。如果有一方不能来,就需要办理由公证部门出示的委托公证书,由合法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如果一方当事人已出国就需要按照我国《 》第59条第3款的规定办理,即: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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