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已出卖,但是尚未办理转移登记,其后原产权人又将房屋向银行抵押,在行使抵押权时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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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367
2015-09-23 12:53:29不动产转移应以登记方能视为物权转移,尚未办理转移登记时,房屋买卖双方仍然是一种债的关系,房屋所有权仍为卖方所有,但卖方再将房屋抵押,其主观上已是恶意欺诈行为。但是作为抵押权人,因买卖双方均未到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亦即未向社会公示,该项权属转移不具有物权效力,抵押权人则属于善意第三人。其按合法的程序登记的抵押权应当有效,而买房一方只能向卖方要求赔偿。但这一情况出现后,已经属于民事纠纷,不宜由权属登记机关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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