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登记怎么登记

发布时间:2021-02-20 18:25:47

作者:chenyang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在目前的房产政策下购房者在买房前需要进行购房登记,而购房登记是需要经过一些流程办理的,那么购房登记怎么登记呢?

应该先到相应城市的住宅和商品房协会官网进行网上预约登记,然后去售楼处提交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资质证明,资产证明,无房证明和身份信息等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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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和网签有什么不同

1、法律依据不同:

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购房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而且网签后还会得到一个网签号,可以在互联网上查询网签信息。已经网签过的房屋,无法进行第二次网签,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

而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

但网签只是房地产部门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并无直接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而根据《物权法》中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2、物权效力不同:

网签是不具有物权效力的,而且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对抗第三人。

但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如果第三人能够证明自己交付了全部价款、善意取得财产、实际已占有了该财产,而且还需证明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本人无过错,那么该财产就不会被法院查封、扣押等。”

网签如果想拥有物权效力,那么就得经过备案后(因为网签是在网络系统登记,而备案是在房管局登记的),才能算是真正的具备了物权效力。

但预告登记具有物权效力。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预告登记可以使已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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