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买卖纠纷要怎么处理,风险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9-23 10:17:22

作者:zhaojiaqi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市面上不同类型的房屋价格也不一样,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选择满足自己要求的合适房屋。很多人会由于动迁房的价格较低而青睐购置动迁房,但动迁房其实比购买二手房所承担的风险更大。

动迁房

  一、处理动迁房买卖纠纷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4、买受人中之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他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买受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据前款原则协调处理。

  二、动迁房买卖的风险

  1、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最终过户之前,可能已经被买卖了十几次。

  2、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

  3、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在一起案件当中,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认为卖给买房人的价格太低了。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继而卷入到卖房人的家务当中。


楼市讨论192群

164 已加入

这里有什么

同城购房搭子 房价行情讨论 最新楼市动态 内部购房福利

招商华发依云曦城

岳麓区- 梅溪湖片板块 价格待定

8.7

六大维度智能分析楼盘价值 查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