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前个人买房,婚后要卖房需要丈夫签字吗? 卖房 婚前

日期:2021-11-11 07:37:30     提问者:136****7198    

6个回答

  • 131****7400

    2021-11-11 11:34:50

    婚前全额买房,但婚后拿到房产证,假如住房登记在一方名下,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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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5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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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9818

    2021-11-11 10:10:40

    本案中,丈夫通过抵押贷款与开发商形成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与银行形成抵押合同法律关系,通过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受到限制,因此本案可以确定丈夫在婚前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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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9687

    2021-11-11 15:42:24

    一,一方结婚前住房贷款购房,结婚后一同偿还债务的房屋所有权的所属有关房屋所有权的获得方法,在我国法律法规共设定了二种情况:一是原始取得,二是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就是指因为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获得新创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是不因原房屋每个人的权益和信念为按照而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其关键包含依规修建房屋,依规收走房屋,国有化的无主房屋,合理合法添附的房屋(如拆建,加建)等方法获得。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就是指按照原房屋每个人的含意接纳原房屋每个人迁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每个人的所有权和其出让所有权的信念为按照的。其关键包含房屋交易,房屋赠予,房屋互相交换,承继等方法获得。此案中,丈夫根据住房贷款方法与房地产商产生房屋买卖协议关联,与金融机构间产生抵押借款合同书法律事实,其根据这三种不一样的法律事实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仅仅房屋所有权的使用受限制,故此案能够评定丈夫在结婚前即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多个现象的表述(一)第19条要求,夫妻一方结婚前本人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持续而转换为夫妻一同财产。但双方另有承诺的以外。综上所述,小编以为此案异议的房屋应是丈夫全部。二,对老婆结婚后参加还款买房个人行为的评定根据以上剖析,我们可以看得出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丈夫,但其在买房时与此同时产生的金融机构住房贷款,因为这一部分借款系结婚前所找个理由理应归属于结婚前本人负债。有关夫妻二人一同还款丈夫本人债务纠纷的个人行为,应视作两个人将夫妻一同财产弥补了丈夫结婚前本人负债。倘若沒有该笔负债的存有,夫妻二人将存有相对应负债的财产,故在两个人夫妻关联消除时由丈夫计付老婆此笔财产的一半。三,针对房屋在结婚后升值一部分所有权的所属在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要求“夫妻在夫妻关系续存期内所得的的以下财产,归夫妻一同全部:(一)薪水,奖励金;(二)生产制造,运营的盈利;(三)专利权的盈利;(四)承继或赠予所得的的财产,但此方法第十八条第三项中规定的以外;(五)别的理应归一同所有的的财产。夫妻对一同所有的的财产,有公平的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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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9491

    2021-11-11 08:18:23

    一、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共同偿还债务的房屋所有权归属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我国法律设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原始取得,二是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实,依照法律规定,取得新建房屋和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按照原房屋所有人的权利和意志取得房屋所有权。主要包括依法建房、依法没收房屋、收归国有无主房屋、合法附属房屋(如翻建、加层)等。房屋所有权的继承和取得,是指按照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让的房屋所有权,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及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依据。主要包括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继承等。本案中,丈夫通过抵押贷款与开发商形成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与银行形成抵押贷款合同法律关系。他通过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但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受到限制。因此,本案可以认定丈夫婚前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最高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本案争议的房屋应归丈夫所有。第二,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房屋所有权属于丈夫,但购房时同时形成的银行按揭贷款,因为这部分贷款是婚前借的,应该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关于夫妻共同偿还丈夫个人债务的行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填补丈夫婚前个人债务。如果没有这笔债务,夫妻双方都会有相应债务的财产,所以当夫妻关系解除时,丈夫会支付妻子财产的一半。第三,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收入;(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妇对共同拥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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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7623

    2021-11-11 17:09:02

    一、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共同偿债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关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我国法律共设置了两种情形:一是原始取得,二是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依照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权利和意志为依照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其主要包括依法建造房屋、依法没收房屋、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指依照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依照的。其主要包括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相互交换、继承等方式取得。本案中,丈夫通过按揭贷款方式与开发商形成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与银行之间形成抵押贷款合同法律关系,其通过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只是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受到限制,故本案可以认定丈夫在婚前即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最高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综上,笔者认为本案争议的房屋应为丈夫所有。二、对妻子婚后参与偿还购房行为的认定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丈夫,但其在购房时同时形成的银行按揭贷款,由于这部分贷款系婚前所借故应当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关于夫妻二人共同偿还丈夫个人债务的行为,应视为两人将夫妻共同财产填补了丈夫婚前个人债务。假如没有这笔债务的存在,夫妻二人将存在相应债务的财产,故在两人夫妻关系解除时由丈夫给付妻子该笔财产的一半。三、对于房屋在婚后增值部分所有权的归属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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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7518

    2021-11-11 11:56:54

    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了。假如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妻子签字。假如是婚后财产就需要妻子签字了。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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