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算不算二套房? 二套房 房改房

日期:2016-03-25 14:09:57     提问者:137****1557    

4个回答

  • 136****5870

    2016-03-25 14:11:33

    二套房贷认定终于有了明确的执行标准。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

      "二套房政策精准遏制了投资者。

      "省会业内人士指出,标准的出台将会让投资者面对楼市望而却步。改善型购房者为避免误伤,买房时间适当延后,等到八九月相关政策明朗后再买也不迟。

      二套房"认房又认贷"

      根据新的规定,三种情况将被认定二套房: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可以看出,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更为严格。此前,我市各家银行认定"二套房"均参照全国联网的征信记录,只要有银行贷款记录即视为二套房。如果按我市银行原来的认定方式,购房者名下即使有多套房产,只要没有贷款过,到银行申请房贷都将视为首套房,而现在这个方法就行不通了。

      "我们现在还没有接到关于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的通知,目前还在执行原有规定,接到新通知后将按新规定执行。"昨日,记者从省会多家银行获悉,由于没有新通知,目前多家银行还暂按原有的规定办理个贷业务。"我们没有接到通知要求停办个贷业务,因此暂时先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以"贷款套数"为准来认定是几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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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9****7283

    2016-03-25 14:13:53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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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4****6996

    2016-03-25 14:13:39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2013年1月初,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出现“微调”,部分国有大银行在二套房贷认定上从“认房又要认贷”放宽为“认房可不认贷”,避免使部分准备置换自住房的客户在申请贷款时“碰壁”。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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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8****8045

    2016-03-25 14:13:11

    第一种情形   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

    第二种情形   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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