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什么开始申请? 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

日期:2014-03-13 00:00:00     提问者:    

6个回答

  • 答主头像
    137****3717
    2014-03-13 00:00:00
    还在建吧,可以去公租房管理中心咨询一下,就在文庙前面一点
    查看全文

    0

  • 答主头像
    133****8636
    2014-03-14 00:00:00
    现在还没有明确指出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查看全文

    0

  • 答主头像
    134****5057
    2014-03-14 00:00:00
    现在还没有通知,等等看不要急
    查看全文

    0

  • 答主头像
    138****4919
    2014-03-14 00:00:00
    您好,杭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类(二)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一)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2010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二)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3.申请人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2个月以上。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77.6元(该标准为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流程: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申请流程1、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申请家庭在杭州市房产信息网下载《2010年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Ⅱ》及相关表格。2、用人单位在《受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交至单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3、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杭州市租赁房建设管理中心一楼办事大厅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4、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流程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2010年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查看全文

    0

  • 答主头像
    134****7435
    2014-03-15 00:00:00
    二、申请办法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以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以已婚家庭、单亲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应根据选房计分排队办法及户籍条件,结合可供选择的房源情况,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购租申请。廉租住房的申请仍按我市现行的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程序执行。三、申请条件(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本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下同)具有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时间不受此时间限制。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的,视同本市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其户籍迁移出本市的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视同本市户籍,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从2003年1月1日起至签订购房或租房合同之日,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现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6.2008年至2009年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连续两年低于23252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年可支配收入的总和,除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人数计算。7.至本通告发布之日止,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超过28万元。申请家庭总资产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资产的总和计算。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查看全文

    0

  • 答主头像
    132****0939
    2014-03-16 00:00:00
    目前还不清楚
    查看全文

    0

无数据

您查看的问题暂时没有人回答哟~~

长沙拼团购房202群(127)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200人申请入群

相关问答

相关百科

手机号码验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

* 根据国家网信办最新规定,只有进行身份认证的 用户才能进行相关信息发布。

成功

你的回答已提交后台审核

你的回答提交失败
请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