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和首付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1-05-18 16:31:45

作者:lanbi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之前需要了解清楚需要缴纳的费用,其中就包含了定金和首付,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限制条件不同、法律效力不同。

1、首付款没有金额限制;定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交易不成卖方应退首付款;卖方如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买方如违约定金可不退。

3、首付款属于对合同的履行,定金属于为订立、签订或履行合同而设定的法定担保方式。

4、定金是约定价格条款后防止买卖双方擅自变更而采取的防范措施,违约方需付定金。首付的意义是按照买房付款条件支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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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了定金能退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5、《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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